(吉隆坡13日讯)大马交易所今日对主板及创业板上市要求进行部份修改,要求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发行附加股、可转换证券或提供股息再投资方案时,为股东提供数码认购或参与的管道。

根据文告,大马交易所在上市要求中加入“电子企业活动修改条例”,要求上市企业让股东在认购附加股及可转换证券,或是参与股息再投资方案时,可以采用数码方式完成,而不只是传统的手动方式。

上述电子企业活动修改条例,将适用于任何在2021年2月2日后公布的附加股和可转换证券,以及股息再投资方案。

无论如何,大马交易所指出,任何上市企业可在自愿情况下,提早为其企业活动提供电子参与方案。

此外,大马交易所也更严格地定义独立董事一职,将任何相关人士得以被承认为独立董事的“冷却期”延长到3年。这项修改将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