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务大持股60%的SRS财团发展A号人造岛填海项目。

(吉隆坡25日讯)停滞不前的槟城交通大蓝图(PTMP)迎来新曙光,槟城州政府今日正式接受金务大(GAMUDA,5398,主板建筑股)持股60%的SRS财团有关发展A号人造岛填海项目的发展条款,双方将通过联营公司联手进行该项目。

金务大发文告指出,上述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及相关土地投资营销和销售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以及设计、建设和完成A号人造岛填海工程、涵盖智能城市的公用基础设施、泛岛高速大道2A路段和机场连接工程。

首先,SRS财团成立名为SRSPD的特殊用途公司并和槟州城府,持有联营公司的70%和30%股权,承包商上述发展项目。SRSPD将为所有所需股本提供资金,而槟州城府则不承担为项目发展商提供资金的责任。

负责首阶段填海工程

同时,该工程也将授予总承包商公司,而该总承包商是由SRS财团成立的另一家特殊用途公司SRSTC所持有,SRS与槟州政府持有SRSTC的70%和30%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总承包商公司将通过项目发展商公司的总承包合约来授予相关工程,并依据槟州政府设计和建造合约总值,将首阶段填海工程,授予金务大子公司--金务大工程私人有限公司,其他工程则由总承包商公司负责招标。

首阶段填海工程将由槟州政府和项目发展商共同商定最终面积和完成日期。

而SRSTC应为所有所需股本提供资金,槟州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资金。

此外,总承包商合约价值需纳入首阶段填海工程总额、所有其他相关工程的总额、以及涵盖管理费用、顾问费用及合理净利的加价幅度。该价值应由槟州政府任命的独立谘询工程师核实后确定,且不得迟于槟州政府接受提议后的3个月。

另一方面,项目开发商在填海土地投资营销和销售方面,将负责招标出售该土地,给出价最高的可信投标商,而脱售土地所得款项,将用作项目发展商成本,包括支付总承包商款项、偿还融资机构的利息、费用和本金及所有税款。

为了防止出现土地供应过剩而压低土地售价,只有在槟州政府和SRS财团同意下,或是发展A号人造岛填海项目满10年期后,进行接下来2座人造岛的填海工程后才进行,以先到者为准。

金务大也在文告中指出,将通过内部产生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项目发展商和总承包商,2家联营企业所需款项。

配合上述宣布,金务大今日暂停交易一天,周三该股收报3.70令吉。金务大将在周五(26日)恢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