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迟迟不退,大马交易所公布额外给予上市公司的援助措施,包括允许必须在7月31日和8月31日前公布季度业绩的公司,延迟1个月提呈业绩报告。

此外,任何在今年7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财务或营运上出现问题而触发PN17或GN3条例的上市公司,将会得到18个月的宽限期;同期内缺乏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则会得到12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