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9日讯)被前雇主拖欠4个月公积金的3名华裔厨师及文员,不满公积金局职员调查缓慢,还称雇主有权在面对经济问题时延迟缴付的说法,认为此举并非保障雇员,反而是维护雇主的利益。

3名事主是在芙蓉一家酒家任职了3个月至5年的华裔厨师及文员,去年9月离职后,在检查公积金户口时,揭发被旧东家拖欠公积金。事主表示,他们都被拖欠了三四个月(去年6至9月)的公积金,被拖欠的数额介于1500令吉至2000令吉之间。

基于9月份事主们都没有获得旧东家附上薪水单,因此公积金局以没有证据为由,仅受理6月至8月的拖欠,9月份却不受理。

官员指可迟缴

事主许先生及王姓女子因不满公积金局职员的处事态度怠慢,今早寻求武吉甲巴央州议员谢琪清协助。

许先生表示,他们在发现公积金被拖欠后,今年3月2日便向森州公积金局作出投诉,初时官员称一个月后便会有结果,但当事主于4月份再度前往了解结果时,官员却反口,称需要6个月时间调查。“官员还表示,倘若雇主面对亏损或经济周转不灵,能够延迟缴付雇员公积金,并在经济许可下再慢慢地缴付。”

他指出,公积金官员还称,即使事主向劳工部作出投诉,最终还是会交到公积金局处理。

他对公积金局如此的措施,深感不满,认为该局并非保护雇员,而是在维护雇主。

4月才缴去年5月公积金

武吉甲巴央州议员谢琪清表示,倘若森州公积金局能够积极一些,基本上可在2个月内完成调查。

他指出,凡是延迟为雇员缴付公积金的雇主,都会被罚款。

“但根据事主展示的资料显示,酒家雇主一直以来都不定时为雇员缴付公积金,最后一次则是在今年4月,为雇员缴付去年5月份的公积金。”

谢琪清会协助事主致涵森州公积金局局长,也会要求会见局长。

他说,其实公积金局只要要求酒家东主会面及呈交文件,便可一清二楚,根本没必要用6个月时间去处理。他也会了解是否如官员所言,雇主在经济面对问题时,有权延迟为雇员缴付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