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 塑料制造厂在“全面封锁”期间超时运作,雇主当场接获1万令吉,8名员工则各罚2000令吉。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法鲁丁发文告指出,警方是在昨晚大约10时45分突击检查位于灵市美丹花园(Taman Medan)的一家塑料工厂时,发现它仍在运作。

他指出,全面封锁期间,工厂只准运营至晚上8时,因此该工厂已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警方当场向41岁的工厂主管开出1万令吉的罚单,8名员工各罚款2000令吉。

莫哈末法鲁丁指出,警方分别援引2021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17(1)和17(2)条文开罚单给上述人士。

他也说,该工厂的国际贸工部营业批准信也还未更新,他表示,由于种种原因,民众和企业界来不及更新国际贸工部的营业批准信,因此雪州警方从昨天起给予3天“宽限期” ,旧批准信可沿用至6月3 日(周四),周五开始没有新的批准信者,警方会当场开罚单。 

他借此呼吁,在封锁期间获准运作的工业领域,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的标准作业程序,一旦被发现违规,警方将采取严厉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