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议会选举会否分化城乡国民,造成种族之间的冲突?为此,本期“东方热话”专访太平硕果仅存的前社阵劳工党民选太平市议员王建林,以及曾担任官委市议员26年的马华前太平市议员苏清泉,分享见解。
我国在1965年5月,政府以担心“马印对抗”时期的印尼极端分子渗透而中止地方议会选举,并在1969年发生513种族冲突事件后废除地方选举。随后制订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把所有的地方政府的市议员交由州政府委任。
2008年大选竞选期间,当时的民联声言争取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今年5月初,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曾表示,政府将在半年内检讨地方议会选举的可行性,放眼在3年内落实地方议会选举。
可是,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却表明,希望联盟不会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因为这可能会造成分化城乡各族,而种族间的差异等可能会引发冲突,为期待地方议会选举的国民,泼了一盆冷水。
带来正面影响
王建林(78岁)指出,马哈迪所指的造成城乡差异的情况一定会发生,譬如太平市区大多数将由华裔中选,乡区则大部分马来人中选。然而,有问题吗,国州议会选举何尝不是同套模式?
他说,本身在1963年举行的地方议会选举,中选为民选市议员,见证举行地方议会选举,其实对议会的操作有正面影响。
“我不认为地方议会选举会造成城乡的分化或种族冲突,反而会形成为正面的竞争,提升议会效率。”
民主体制的一环
他提到,官委方式将出现执政党垄断市议员职情况,即使有一二位来自非政府组织,基本上也倾向执政党。“选举的话,反对党或独立人士也有机会脱颖而出,在议会起制衡作用。”
另一方面,苏清泉(70岁)也对地方议会选举,可能造成城乡分化,和不同种族间的冲突言论不表认同。
他直言,没有明确证据显示地方选举,会造成种族间的差异而引发种族冲突,包括513种族冲突事件,也非地方选举所诱发。
他表示,一些城市以华裔人口居多,乡区以巫裔占多,而由该区人口占多者进入地方议会无可厚非,不见得会发生冲突。
他说,我国是民主制度国家,国州议会都通过民选,地方议会则是第三层选举,是民主体制重要的一环,所以应该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由人民选出有能力者
王建林强调,地方议会选举利多于弊,所以,为了人民长远的福祉,朝野应对此课题同声同气,携手完成壮举。
他感叹道,希盟执政后对推动地方议会选举的热情有冷却现象,反对党也未把心思放在这方面。
他分析,官委市议员由党推荐,再由州政府委人,不必面对的人民投票判决,有时会对人民的心声不理不睬。
他透露, 曾经向数名太平市议员投诉一项交通胡乱停放及制造噪音的课题,可是市议员都“耍太极”、以“很忙”、“开会”来推塘,令人失望。“如果是民选,市议员在改善民生问题方面将更认真,选民也可挑选心中具才干及不贪污的人主持地方的行政。”
不过,他指民选方式也有弊端,譬如出现金钱政治时,人才也可能在买票勾当中败选。
苏清泉认同民选市议员利多于弊的说法,指官委市议员是执政党安顿地方领袖的方式之一,而欲真正利民,以民选为佳。“民选的市议员的任何的建议、心声,一定要以大多数选民的意愿为依归,官委绝大部份遵循党领袖的指示,两者有区别。”
希盟各党立场未明朗
苏清泉表示,尽管首相敦马哈迪表明不会举办地方议会选举,但此事并非首相一人“说了算”,希盟各党如果认同地方选举,照样可推动。
他说,目前,首相个人认为不适合,惟希盟各党的立场却未明朗化。
“如果只是首相认为不适合,这不代表没有希望,只要执政党大部份的成员都认同,就算首相不认同也无可奈何。”
他表示,与其争论不休,建议希盟政府指示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展开研究,若证明有好处就应该推动和落实,包括修订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以将地方政府选举条款纳入地方政府法令,并取消州政府委任市议员条款。
对此,王建林则认为,以首相马哈迪为首的新政府大胆改革,打造新马来西亚,让人民看到民主的力量。
他说, 首相向来行事果敢,若能领军恢复已终止53年的地方选举,利惠万民,历史将对首相有新评价。
他补充,虽然,恢复地方选举并未纳入希盟竞选宣言,但是行动党过去一直争取也不容否认,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也曾说放眼在3年内落实,所以,期盼3年内可举行地方议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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