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于上周在国会下议院中提呈一读,该法令预料将为“醒觉自动安全系统”(Awareness AutomatedSafety System,AWAS)铺路。

根据该修正案,部长将制定一套违规“积分制度”(System of Awarding Points),对付任何违反《陆路交通法令》者,包括冻结或吊销违规者的驾驶执照。

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总监黄绍文指出,该积分制度是当驾驶者在违反交通规则了以后,执法单位将会基于所违反的规则,给予违反者“分数”,而当这些分数筹到了一个数额的时候,当局便会对该驾驶者采取行动,即冻结或吊销执照。

他表示,积分制度比单一的罚款制度,来得可行且有必要执行,因为该制度更能够引起驾驶者对自己违反交通规则的醒悟。

他说,若没有执行积分制度,而只有现今执行著的罚款制度的话,罚款的惩罚只会对收入偏低的人带来效应,而高收入的人士不会因为罚款而改变自己的驾驶态度。

“同样是300令吉罚款的罚单,对收入较少的人来说,会影响他们整个月的生活开销,反而对高收入者来说,300令吉罚款只需让他们少吃一餐丰富的,就能付得起罚单。”

因此,他表示,罚款制度对低收入群来说是一个负担,而对高收入群来说是九牛一毛,带不出罚款就是要犯错者改变驾驶态度的主要目的。

公平惩罚违法者

黄绍文透露,部分国家执行的罚款制度是针对收入群来给予罚款,即违反同样的一个条规,收入越高的人所接获的罚款将会越多,但根据大马法律所抱持著“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精神下,此措施在大马是无法落实的。

他表示,基于我国无法以收入来界定罚款的款项,因此才会有积分制度来公平的惩罚违法的驾驶者,并能够带出功效。

“因为你的3分、我的3分,大家的积分都是一样,凑足了一定的分数以后,达到的效果也是一样,就是吊销执照。”

黄绍文指出,我国曾在数年前执行类似的积分制度,惟当时的仍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包括部分违规者还了罚单以后就无需被扣分,引起民众争议而暂停。

“快狠准”执法 可减车祸率

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研究显示,我国在2015年因车祸所导致的损失高达86亿令吉,因车祸死亡的6706人当中,1849人为25岁以下的年轻人。

黄绍文指出,要让积分制度能够达到其效应,即减少车祸发生率及减少违反交通规则的案例,执行法令,就必须“快、狠、准”。

他解释,所谓的“快、狠、准”,就是执法单位必须准确的证明驾驶人士,是否违反交通规则;在驾驶者犯错了以后,执法单位必须尽快的将罚单寄至犯错者的住处,那他才会从自己所犯的错中醒悟。

“比如我们超速了,但那个罚单3年后才到,那样就没太有效。”

他说,“狠”就是惩罚要有足够的重度,才能让驾驶者改变驾驶态度,当惩罚会对驾驶者带来某种程度的影响,驾驶者才会做出改变以避免再犯。

“若执行罚款制度,对高收入人士来说,罚单来了,他们就会用钱解决,然后罚单再来,就再付罚款,一直循环著,而并不会从中反省。”

他指出,虽然这个积分制度至目前为止仍未有定案,但能够肯定的是当这些“分数”累计到一定的数目了以后,就会有冻结或暂时吊销执照的惩罚。

黄绍文(左2)认为积分制度有其可行性,该制度更能够引起驾驶者对自己违反交通规则的醒悟。左起谢劲程、郭佩芬及苏进川。 (摄影:伍信隆)
黄绍文(左2)认为积分制度有其可行性,该制度更能够引起驾驶者对自己违反交通规则的醒悟。左起谢劲程、郭佩芬及苏进川。 (摄影:伍信隆)

应给民众缓冲期

他表示,该制度的执行或可能在暂时冻结执照了以后,若驾驶人士仍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吊销执照待数个月后,需重新考车才能得到驾驶执照,若再犯的话则会永久吊销执照。

“当然在中间这段冻结及暂时吊销执照的日子中,执法单位或会给予犯规的驾驶人士辅导及教育,以给予他们机会改过。”

他建议,若《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在国会中通过,并落实积分制度,基于积分制度刚开始执行,执法当局应给予民众缓冲期,即若驾驶者达到了某个分数的时候,当局只会发出警告,而不是马上冻结或吊销驾驶执照。

另外,他表示,积分也不能一直累计至达到制定的分数后,直接吊销执照,若驾驶者有一段时间没有再犯规的话,当局应该抵消分数,以作为奖赏。

询及若个人在驾驶汽车违规至达到某个分数而被吊销执照,是否会影响其其他如摩哆执照,黄绍文表示,当个人分数累计到必须吊销执照的时候,无论汽车执照或摩哆执照都应一律吊销,因这是涉及个人的驾驶态度。

他以超速驾驶为例子,无论个人是驾大摩哆、小摩哆、大车或小车,违规超速都是一样,不会因为驾驶大车超速就可被豁免。

嘉宾开讲:安装AES 驾驶者明显不敢超速

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总监黄绍文表示,积分制度再配合自动执法系统(AES)组成的“醒觉自动安全系统”,能够有效的减少违反交通规则。

他指出,2012年当自动执法系统安装时,引起了许多人民的埋怨及不满,但事实上它已明显的增加了驾驶者对速度遵守率。

他说,根据交通部的数据显示,在安装该系统以前,道路使用者的速度遵守率只达到了63%,而安装了以后,便上升至91%直至2016年上升至96%。

黄绍文指出,针对许多民众仍对汽车后座乘客是否需要系上安全带而感到混淆,他澄清,在法律上必须系上安全带。

他劝告,无论是坐在前座或是后座的乘客不应抱著只有在执法当局检举的时候才系上安全带,而平日就不系上。

他说,安全带的用途就是保护车内人士最好的保护,系上它也无需花费多久的时间。

 

开讲嘉宾: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总监黄绍文
电台主持人:苏进川、谢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