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集会是基本人权,而我国近年来举行过数场的净选盟万人大集会。(摄影:张真甄)

近日在我国引起热议的人权问题,莫过于希盟政府议决废除死刑、签署《消除一些种族歧视形式公约》(ICERD)。人权到底是什么?配合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正值《世界人权宣言》70周年,今天请来隆雪华青团长谢光量来谈谈大马的人权意识及社会责任。

隆雪华青团长谢光量认为,国人对人权的意识在过去相当低落,在政权变天后,人权意识还是低迷,这是因为我国缺乏人权教育,学校的国民教育没有灌输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观。

他表示,从最近的两项争议性课题,尤其是废除死刑,反对声浪非常大,这显示了国人非常保守。

他说,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教育权、政治权、自由权等,所以如果执行死刑的话,就是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

他指出,人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可以受到限制。“若是犯了法,必须通过法庭来裁决,这样才会受到限制。”

他说,一旦地方上没有人权或人权被剥夺,人民就会好像行尸走肉般,没有言论自由、失去行动自由、就业等的权利。

他表示,城乡人民的人权意识也有所不同,而年轻人的人权意识也比较高。“例如,东马尤其是内陆地区的人权意识相当低;年轻人接触互联网多,因此比年长者接触较多的人权资讯和议题,讨论程度会也比较高。”

谢光量说,外国的人权意识比马来西亚高,其中一个原因是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人权议题,而在我国来说相对较少,且国内推动人权的活动也未能深入民心。

不是宪法给予

“目前政府部门只有一个人权单位,就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而人权委员会会根据一些议题来发表文告,至于实际做了什么,我们无法从媒体上看到。”

他说,人民的错误观念是认为,人权是政府和宪法所赋予的。

“人权不是宪法赋予的,人权是与生俱来的,而宪法的作用仅是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一种手段。人权也不是政府给予的,政府的责任是要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

他说,与以往不同的是,新政府在人权上也给予了更多的空间及言论自由。

“509大选之前,前朝政府有诸多限制,集会和言论自由都受到压制、被扼杀,因为怕会危害国家次序、安宁、种族和谐、影响经济等;但509大选后,新政府给予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就好像即将在周六举行的反ICERD集会,尽管不符合政府的立场,但政府还是批准该集会,这证明政府尊重自由和人民集会的权利。”

谢光量(右2)与大家分享我国的人权意识。左起为黄晓涵、张翕媛和谢劲程。(摄影:徐慧美)
谢光量(右2)与大家分享我国的人权意识。左起为黄晓涵、张翕媛和谢劲程。(摄影:徐慧美)

人权课题应列大学必修课

教育部长马智礼早前宣布全国中小学明年开始重新落实公民教育科目,谢光量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我国的教育体系从小学至大学都没有灌输人权的普世价值观,因此相信这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他也建议,政府也可以考虑把人权课列为国立大学的必修课,因目前只有法律系才有必修课。

他说,知情权和基本权是人权之一,所以当我们无法接受完整和自由的资讯,在做决策或讨论时会有不足。

“除了从教育角度著手,执法单位也需要接受人权教育,以行使合法的权力。人民须了解自身拥有的基本人权,比如被警方截停时,知道如何面对,而不至于害怕。”

9公约只签了3份

他说,除了人民和执法单位外,国会议员也需要接受人权教育,因国会议员是立法者。

他也建议政府签署维护人权的国际公约,因在9个国际公约中,我国目前只签署了3份,其中一个未签署的是ICERD,而他认为该公约并没有抵触宪法。

他说,公约有一定的约束力,像是政府签署儿童权利公约,就有儿童法令,来保护儿童。

他强调,人权并不只是西方国家的东西,而是一个普世价值。

世界人权宣言 对二战的反思

隆雪华青团长谢光量表示,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在70年前的1948年,联合国发布《世界人权宣言》,旨在维护人民基本人权,这份重要文件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思。

他表示,这也是第一份保护世界人权的法律文件,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后来延伸了很多人权的国际公约,像是《儿童权利公约》、《签署消除一些种族歧视公约》等。

他说,人权是让人民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但并非发表不实、毁谤、仇恨、暴力、鼓吹种族仇恨的言论,一旦发表了,后果自负。

他指出,在确保人权之际也要兼顾社会责任。“因为每个享有人权的条件,必须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政府也不能因为这些言论,来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对于政府缺乏向人民灌输人权意识,却坚决废除死刑一事,他认为,两者并没有互相抵触或冲突。

他说,政府可以同时提升治安、推动人权意识,这两者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开讲嘉宾:隆雪华青团长谢光量
电台主持人:谢劲程、黄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