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天后李英爱的土地官司可谓没完没了,去年10月败诉后,近日又在这块土地的名誉侵权诉讼中败诉!

官司要追溯到2012年10月,当时李英爱的经理人公司与吴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经理人公司可以无偿在吴某名下的土地上经营“大长今”主题咖啡店及肥皂店,收入则与吴某以三七比例分账。

经理人公司从2013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咖啡店,但去年6月却被吴某通报解除协议,随后经理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不过吴某反控告李英爱的经理人公司,指责他们解除协议完全是因为李英爱的公司未能履行合同。

这场官司最终由吴某胜诉,但吴某在诉讼过程中接受某媒体采访,向公众披露了诉讼相关资料,李英爱的经理人公司认为刻意损毁李英爱名誉之嫌,于是去年控告吴某,要求其对李英爱的名誉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理据是土地纠纷是公司与吴某之间的事,与李英爱没有任何关联,但吴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将合同与诉讼的主题故意说成是李英爱,其行为已经侵犯了李英爱的名誉权,应赔偿9000万韩圜(约32万令吉)。

负责此案的法官不久前驳回了李英爱的索偿申请,称合同与诉讼主体虽然都是李英爱的经理人公司,但李英爱是肖像权和商标权的提供人并且也从合同中受益。因此虽然吴某的表述不正确,但没有违法性,因此并不构成名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