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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6日讯)艺人杨明8月发生交通意外,被警方以涉嫌“拒绝提供血液样本”拘捕,经调查后正式起诉他3项罪名,包括“门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以作化验”及“不小心驾驶”。他6日在女友庄思明的陪伴到法庭提堂,裁判官将其案件押后至12月11日再进行审讯。

杨明获得女友庄思明的陪伴,到法庭提堂。(图取自东网)
杨明获得女友庄思明的陪伴,到法庭提堂。(图取自东网)

杨明6日上午近11时到香港东区裁判法庭提堂,他身穿黑色西装现身,在女友庄思明的陪伴下到法庭。现场有6位警员维持秩序,但他下车时仍引起一阵混乱,他不忘叮嘱大家小心后,才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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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到法庭暂时无需就案件进行答辩,辩方申请押后后,待索取证人供词和医疗报告,裁判官便将案件审讯押后至下个月11日进行。杨明在8月时发生交通意外,当时他开著的车子失控越过对面的行车线,再猛撞防护栏,车严重损毁,而警察和媒体赶到现场时,他被指满身酒气、被警察搀扶下上救护车,但当时他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到了医院后也不愿意接受抽血取样,而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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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对控罪表示明白,但今日毋须答辩,案件押后到12月11日再审,并获准以5,000港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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