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志12日发布影片,宣布自己即将回马。

(台北13日讯)黄明志早前因执导电影《我是猪》(Babi)引来争议,更传出已经被警方立案。他12日在面子书上发布了一支“道歉声明”的影片,除了宣布将会在下周返马之外,还表示:“最后我在这里要向全马来西亚人民,我们的政府、警察、热爱祖国的华人同胞们,说声对不起,我必须在这里坦承我犯下的错误,也希望你们可以给我一个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再过几天我就会回马了,也会勇敢的到武吉阿曼(Bukit Aman)去报道。在此,我必须声明我精神正常,从我刚才的言论,你就听得出来。我的身体呢,一个伤口都没有,更没有要自杀的倾向。 ”

在台湾旅居多个月的黄明志宣布自己即将返马,“也就意味著我可能会被关起来。”并指出这是他第3次遭到通缉、也是在警局里的第8个案子。 “自从2006年我使用YouTube到现在,惹了不少争议,也被逮捕传讯了无数次,出入境都要被拦检,目前一共是80多次,中间又有被判刑过一次。”

黄明志在影片中表示,自己有天睡觉起来,发现自己多年来做了太多错误示范,因此要跟大马人民道歉,并列出了8条争议。他表示:“如果没有黄明志,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人骂粗话,甚至不可能会有粗话,这些被我教坏的小朋友的父母,根本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随后他又说:“第二,我不应该敢怒敢言,不该对政府有任何的批评,因为他们真的牺牲很多睡眠时间,尤其在财务方面,根本是费尽了心力。”接著表示:“第三,我应该跟警方合作,完全配合他们的调查,因为他们为人民付出的真的也很多,偶尔半夜不睡觉,出现在路边。”

黄明志在影片中也提到:“我不该批评我们国家的教育制度,因为马来西亚的教育制度是最公平的存在...马来西亚根本没有种族歧视,都是我在胡说八道。”提到过去因作品惹出的争议,黄明志也表示:“我不该把这些事情拍成电影,或做任何歌曲、MV表达这些不存在的问题,因为我们国家根本没问题,也是合法的。”

之后他提到2016年与玖壹壹合唱的歌曲《Oh My God》,当时曾被指“亵渎宗教”,他酸说:“我不该在那里面拍MV、跳舞,整个回教堂都没有人,我们是自己突然去拿钥匙开门进去拍摄的,所以没有人看到我们,都是等到MV上架后,他们才知道的。”最后他不忘补上“不自杀声明”,表明自己精神正常、身体没有伤口、也没有自杀倾向,还将上衣掀起证明自己现在没受伤。

影片发布之后,有不少网民纷纷在底下留言,除了欢迎他回来马来西亚,也有人表示:“其实不是道歉文,是讽刺文?”、“来看看有多少人看不懂反话”、“这个反向讽刺我会笑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