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坐者左2起)和扎鲁于2013年10月签署初步协议书。

槟城海底隧道的课题,最近闹得沸沸扬扬,朝野政党纷纷开腔,特别是槟首长林冠英和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多次隔空交战。

究竟这项涉及63亿令吉的“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有什么争议?本报记者根据曾在2016年杪于槟州立法议会上提呈的公共帐目委员会报告、林冠英和魏家祥等人发表的声明,尝试整理一些各方的说辞,让读者自行判断。

1.“两岸三通,一个槟城”是什么计划,费用多少?

此计划共有3条高速公路及1条海底隧道,总耗资63亿4138万3702令吉,详情如下:


2.此计划的招标过程是?

招标程序分成2个阶段,即资格预审和征求策划书。资格预审是在2011年杪公开给所有公司竞标,通过预审后才有资格进入第2阶段的征求策划书。当时共有60家公司(43家本地,17家外国)出席资格预审汇报会,但只有11家公司投标,最终只有8家公司通过审核(北京城建是其中一家,但Zenith建筑公司不在名单内),即:

a)VST Cemerlang 有限公司
b)Setia Precast有限公司
c)ECK 建筑有限公司
d)金务大(Gamuda)
e)Zambina Wawasan有限公司
f)怡保工程(IJM Corporation)
g)北京城建(BUCG)
h)WCT公司和Daewoo
i)工程及建筑公司

槟州政府允许以上公司与其他公司组成集团或通过联营方式,参与2012年7月开始进行的征求策划书。最终,只有5家公司提呈策划书,并由北京城建和数家本地公司如Zenith建筑公司组成的特殊项目公司“Zenith BUCG集团”得标。2013年10月6日,该集团与槟州政府签署初步协议书。合约于同年10月29日,盖上印花税章。

3.得标的特殊项目公司,如今受到什么质疑?

魏家祥表示,组成该特殊项目公司的个别公司缴足资本,从2013年初槟州政府宣布的45亿4920万令吉,大大缩水至2018年1月的7050万令吉,因此质疑是否还符合槟州政府自行定下的3亿8100万令吉最低缴足资本的标准?

4.什么是缴足资本,特殊项目公司缴足资本出现了什么变化?

缴足资本是指公司股东已缴交公司的股份金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

在此课题上,缴足资本可分成特殊项目公司本身,以及组成特殊项目公司的个别公司缴足资本。当国阵质疑ZenithBUCG集团的缴足资本只有2令吉,槟州秘书和州财政司于2013年3月3日发表联合声明解释,该特殊项目公司的缴足资本只有2令吉,是因为它是为了竞标工程而成立,若竞标失败就会解散。但实际上,组成该集团的个别公司缴足资本,达45亿4920万令吉(资本表1)。

至于特殊项目公司本身的缴足资本,初步协议显示,该集团需根据工程进度索讨费用时,逐步把缴足资本从800万令吉提高至3050万令吉。不过,组成特殊项目公司的个别公司缴足资本,已在签署初步协议(资本表2)和今年1月(资本表3)时出现变化。

5.那特殊项目公司在签约时的缴足资本,是多少?

初步协议显示,由Zenith建筑公司、北京城建、Sri Tinggi和Juteras组成的特殊项目公司,其个别公司的缴足资本达5亿4671万令吉(资本表2)。当中北京城建占了最大比率,即98.95%。

林冠英强调,此计划是由槟州秘书为首的槟州招标委员会透过公开招标颁布出去,首席部长与行政议员依法是不被允许在槟州招标委员会内。当时Zenith BUCG集团达到了3亿8100万令吉最低缴足资本的要求,才获颁布工程。

6.中国铁建是特殊项目公司股东吗?该集团有45亿令吉缴足资本吗?

魏家祥和林冠英,曾针对中国铁建是否特殊项目公司的股东,而多番交锋。

魏家祥说,根据2013年3月16日到31日的《珍珠快讯》,林冠英在给槟州人民公开信里提到,合约颁布给包括中国铁建在内的5家公司组成的特殊项目公司,才有当时宣称的45亿令吉缴足资本。林冠英在同年3月和4月也四度提到45亿令吉缴足资本一事。他认为,林冠英当时用上了中国铁建“合资”和“组成公司”的字眼,因此可被解读成中国铁建是股东之一。

不过,林冠英否认他曾在2013年3月说过中国铁建是股东的言论。他解释,在2013年10月正式签约前发表有关“合资”言论时,是指参与方的合资。由于之前还没敲定好有关州政府、ZenithBUCG集团及中国铁建的三方合约,因此在同年10月签署合约之前说的话做不了准,而是应以正式签约后,合约里列明的中国铁建乃是总承包商为准。

林冠英最近也在记者会上坦承,虽然不能把担任主要承包商的中国铁建的40亿令吉缴足资本,计算在特殊项目公司缴足资本内,但他认为,既然该公司签署了初步协议及承诺确认书,依然有40亿令吉缴足资本的公司“挺住”此计划。

7.北京城建如今还是特殊项目公司的股东吗?

北京城建曾是Zenith BUCG集团的股东之一,但如今已不是。

2016年5月时,北京城建在特殊项目公司里的股份只占0.0057%。不久后,北京城建于吉隆坡承包一项建筑工程时,发生吊钩砸死女司机的命案。林冠英当时不满该公司没给死者家属交代,因此要该公司“滚出槟城”。较后,槟州政府同意ZenithBUCG集团的申请,让北京城建退出承建槟城海底隧道工程,Zenith BUCG集团较后改名为“Zenith建筑集团”。无论如何,死者家属2天后表示,很满意北京城建所作出的献议及协助,双方达成共识,不再追究及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但他们拒绝透露详情。

8.既然中国铁建并非股东,是否必须完成整项工程?

尽管林冠英坚称中国铁建必须依据合约完成该计划,却受到魏家祥的质疑。

魏家祥认为,中国铁建签署的只是承诺确认书,只是附件,而不是合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林冠英坚持,中国铁建签署了盖有印花税章的合约及附件档承诺确认书,担保会完成有关计划。他也以房屋买卖合约举例,任何附件档都是主要合约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用。

他也放话,槟州政府会确保中国铁建公司依据合约完成任务,若该公司要退出,槟州政府将考虑起诉对方。

魏家祥(左)针对“两岸三通,一个槟城”的课题,录制多个视频对槟州政府提出质疑。林冠英(右)不甘示弱,也录制视频反击。
魏家祥(左)针对“两岸三通,一个槟城”的课题,录制多个视频对槟州政府提出质疑。林冠英(右)不甘示弱,也录制视频反击。

9.北京城建和中国铁建扮演什么角色?

根据槟州政府与Zenith BUCG集团签署的初步协议,Zenith建筑公司和北京城建需继续成为特殊项目公司的股东,而中国铁建并非股东之一,而是主要工程承包商。

该协议上共有4个单位代表签名,即代表槟州政府的槟首长林冠英、代表Zenith BUCG集团的集团主席拿督扎鲁、身为Zenith BUCG集团股东的北京城建集团董事经理杨洪林,以及身为主要工程承包商的中国铁建董事长卓磊。

协议里的第8.4条款列明,Zenith建筑公司和北京城建,需全程参与该计划。第8.5条款则列明,Zenith建筑公司已确保与中国铁建独资拥有的中国铁建大马私人有限公司合资,以作为该计划的施工与执行工作的企业。他们组成的合资企业在整个项目进行期间,必须确保继续运作。

北京城建和中国铁建也额外各签署一份承诺确认书,承诺支持此计划及确保工程成功完成。

此外,在该仪式上,Zenith BUCG集团也与中国铁建签署两份协议书,委任负责详细工程设计、工程、原料采购、海底隧道及高速公路的建筑。中国铁建将负责70%的建筑工程,而北京城建集团则负责30%的工程。

10.那特殊项目公司如今的缴足资本,是否达标,是否能随意更改?

魏家祥说:2013年时,当该特殊项目公司得标时受到质疑,包括指该公司资本不足及经验匮乏,但槟州政府保证,两家经验丰富,来自中国的大型建筑公司(即中国铁建和北京城建)将成为特殊项目公司的股东,并拥有46亿令吉缴足资本为基础。

但他表示,如今Zenith建筑集团里已没有两家所谓的中国建筑公司,反而换成一家本地时装公司和代理公司。而组成该集团的个别公司于今年1月的缴足资本,比当初竞标时要求的3亿8100万令吉最低门槛来得低(资本表3)。

“现在的特殊项目公司还符不符合最低缴足资本的要求?以如今的特殊项目公司的实力,当初能否得标?随著上述拥有权的转移,是否意味著这项工程将变得无效?”

魏家祥也提问,是否只要投标时随意借用其他公司,筹足最低缴足资本后,就可以默许得标者任意地更替股东,不必遵照最低缴足资本的要求?

但他提醒,一般政府合约会阐明,任何特殊项目公司股权变动,若没通知政府则整个工程可以作废。这可用来保障政府权益,以免特殊项目公司卖掉合约,擅自拿走土地,然后不理会合约。

林冠英解释:即使特殊项目公司的股东更动,也不会影响该计划,因为他们并不是主要承包商,因为主要执行公司Zenith还在,而中国铁建仍是主要承包商。

他也表示,即使特殊项目公司的缴足资本有40亿令吉,但若随便找个承包商,工程也可能“完蛋”,但在此工程上,即使中国铁建不是股东,但仍然会以主要承包商角色、挺住此工程。

Zenith建筑集团则于2月杪发文告澄清,该集团(特殊用途公司本身)现在的缴足资本是2650万令吉,足以承担3亿500万令吉的前期研究工作。但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时,该集团的资金需在适当时提高,这是该集团财务规划的一部分,因为现阶段的过度资本化,将会不必要地绑著该集团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