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颁布的紧急状态,可能会持续到8月1日,在这段期间,国家元首可在紧急状态下颁布法令,征用私人医院资产和人力资源,以分担政府医院的重担,协助对抗新冠肺炎疫情。

不过,雪兰莪州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则认为,依据过去这几个星期的发展,他并不认为政府有很好的理由透过国家元首,终止国州议会的操作。

邓章钦指出,紧急法令可以征用资源,在短时间内有需要,然而把国州议会一概取消,政治意图过于明显。

他说,如果是征用民间资源可以让国会召开,正式通过一个法令在抗疫期间征用,紧急状态也就可以取消。

邓章钦作客斯里史丹福学院、大同韩新学院和东方日报联合主办的线上专题讲座“紧急状态,解决政治与疫情的妙药?”时,这样指出。

他说,颁布紧急状态之后,国家元可以颁布各个不同的紧急法令。

“国家元首就能够立法,颁布其他的法令,在疫情上,可以暂时征用私人财产。在疫情上,就是针对医疗设施。我们的国家医药制度已经濒临崩溃,按照现有的法律,不能强迫私人医院或机构借用床位。”

邓章钦说,在特殊状况下,必须立这个法律,因此他认为,这个紧急法令是有必要,暂时征用民间资源。

他说,当中具有争议性的,就是冻结国会和13个州的州议会的操作。

“行政权在联邦政府来说,权力还是一样,在执行任务,在这段期间是合法的,而州务大臣和行政议会,还是照常运作。”

邓章钦也是前职业律师,他指出,在紧急状态期间,有关国州议会条文是“假定”被删除。

他举例,若有国会议员逝世,在60天内不能补选,国会5年期限也无法生效,而砂拉越州选即将到期,有关选举的条文也没有效,直到紧急状态被取消为止。

他说,在朝也有人认为,不应该终止国会开会。

他认为,紧急法令征用民间财产应付疫情情有可原,因为现在已经失控,因此可以接受。“国会终止则争议性很大。宪法也有提到,国会有权力取消紧急状态。联邦宪法第150条有一个精神,紧急状态之下国会是可以运作的。”

他说,国州议会监督政府是恰当的做法,因此,不需要终止国会和州议会的运作,辩论并不会影响政府在控制疫情中,应采取必要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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