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法琳达。(海峡时报)

(新加坡20日讯)美女老板开模特儿兼陪游公司,4年间为旗下模特儿,包括一名16岁的女生拉皮条,赚取3万新元(约9万令吉)肉金,昨日被判监5个月和罚款920新元(约2760令吉)。

被告是38岁的被告陈法琳达(译音),控方以两项抵触妇女宪章法令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曾经兼职当模特儿和陪游,几年前开设了模特儿以及陪游公司,旗下有约5名模特儿。

由于她手上还有老顾客以及俱乐部的人脉网,因此会帮忙旗下的模特儿和陪游小姐获取工作项目,并为男顾客提供陪伴服务。陪伴服务包括“陪睡”,被告将其称为“亲密”服务,也会在购物平台Carousell招聘模特儿。

根据案情,被告在网上刊登广告要招聘兼职模特儿,16岁女生前年4月找工作时,为了赚快钱而应聘。被告告知,她的工作是当顾客的“女友”,也会有“亲密”服务。

受害者得知需要提供性服务,但为了钱仍答应,将脸部和全身照发给被告,并谎称已19岁。

被告情绪不稳定

被告在同年6月14日安排女生到酒店为一名47岁客人口交,完事后得到1300新元(约3900令吉),其中520新元(约1560令吉)交给了被告。被告在22日又安排女生为一名45岁客人口交以及性交,收费为1000新元(约3000令吉),被告抽佣400新元(约1200令吉)。被告将两次赚来的920新元都花在日常开销。

被告被逮捕前,每月安排约两次“陪睡”工作,每份工作收取1300新元到1500新元(约4500令吉)不等,她能抽佣四成。据她估算,她在经营公司的三四年间,从旗下模特儿身上赚取了约3万新元肉金。

被告原本被安排在上个月认罪,不过因情绪不稳定,所以展期至前天认罪,怎料她在听完案情后准备认罪时,却开始哭泣,边哭边恳请法官轻判。

不过,法官表示只能依法处理,若只对她法外开恩,那将是他的过错,而且法官必须对所有被告一视同仁,因此无法接受她的要求。

有鉴于被告一直哭个不停,法官最后表示,不能在她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认罪,展期至昨天认罪。

案件昨日在下判前,被告又激动否认她开设了陪游公司,还称大部分的案情并非事实,接著又开始哭了起来。

法官只能暂时休庭,让律师和被告谈谈,被告最终接受案情,不过在接下来的聆讯中,她的哭声没停过。

代表律师“诉心酸”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诉心酸”,表示花了不少时间在此案上,团队更是温柔以待,让美女老板能面对现实,并感谢法官和控方的宽容。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想早些认罪,但无法接受现实,才迟迟未这么做。

他直言,已经花了不少时间在此案,团队也在整个认罪过程中,尽力温柔和仁慈地对待被告,好让她能面对现实。

“我很感谢法官大人以及控方,这期间给予的宽容。”

他说,被告无法面对现实,所以才会数次崩溃。

“我知道这次事件让她感到难堪,而她也只能怪自己,但这仍然是艰难的时刻。”

律师说,被告已知错,想向前看,成为一名有贡献的公民,从此不再犯案。

他也透露,被告曾做过不少善事,也完成了旅游课程的文凭,接下来几年也将就读全球政治和大众传播课程,提升自己,继续人生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