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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讯)被前女友报警指性侵后,15岁中学生隔年又把同校的13岁小女友带到课室内,躲在教师桌子后性侵对方,今早被判21个月缓刑监视。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现年17岁,他面对5项控状,包括一项性侵14岁以下未成年少女、3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以及一项蓄意伤人罪。控方以其中两项性侵罪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在2018年1月,当时14岁的被告与当时15岁的女友,下午放学后到被告家里,因家中无人,两人同意在客厅内发生关系。过后被告送女友回家。女友同年5月报警,并与被告分手。

不料,被告在相隔一年多后,又和另一女生胡搞。2019年7月,被告当时15岁,与当时13岁的女友在同一所中学就读。放学后,被告和女友在教室见面,锁门后躲到教师桌子后方,开始接吻并脱衣。

接著,被告尝试与女友发生关系,试了几次后被对方阻止,女友表示很痛,也因两人在教室里而感到害怕。

被告之后送女友回家,女友说自己并不喜欢男方之前的行为,被告还说没关系,下次再试试看,两人于同年9月分手。

被告也被指在2017年11月性侵一名当时14岁的女生,以及在2019年8月在家里性侵一名当时14岁的女生。

被告上个月认罪后,案件今早下判。控方说,基于被告的年龄,控方不反对让被告接受缓监。

被告表示,他目前仍在工艺教育学院上学,决定重新修读课程,希望能在今年底毕业。

法官最后判他21个月缓刑监视。他也需在晚上10时至早上6时间留在室内,进行6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此外,被告的母亲需签保5000元(约1万5500令吉),确保被告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