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体力活赚钱养家的年轻壮汉,两年前不幸遇上车祸失去右脚,一直向政府申请义肢却不成功,目前渴望拥有一只义肢,方便活动,以让他得以寻找工作养活家庭。

来自亚罗士打的莫汉古玛于2014年2月16日在槟城遇上车祸失去右脚,当时他乘坐朋友的摩哆出外,却发生摩哆翻覆意外,朋友仅受轻伤及骨折,他却要面对被截肢的惨痛遭遇,导致才31岁的他下辈子都要靠拐杖行走。

莫汉古玛目前居住在南山园对面,出车祸前在槟城当送菜罗里司机,自从遭遇不幸后,就搬回家乡居住。

莫汉古玛在家中排行第二,与双亲、弟弟、弟媳等一家七口同住,每月需缴付400令吉的屋租。

除了莫汉古玛是特殊人士(OKU),其母亲在16年前就患有精神病,丧失思考能力及回答问题的能力。莫汉家中虽有两名持有福利局特殊人士身份证者,不过福利金一直还未到手,福利局要求他们等待。

有缺陷找工难

莫汉古玛是家中男丁,他觉得有责任照顾家人,却因为缺陷无法养家而觉得愧疚,因此非常渴望拥有义肢。

莫汉古玛表示,自从失去右脚后,他从槟城回家乡尝试寻找工作,却没有人愿意聘请拥有缺陷的他,两年内一直为此事烦恼,家中还有负担需要承担。

他说,58岁的爸爸患有心脏病,心脏曾动手术装有弹簧,目前只能从事散工或其他轻微的工作,一个月收入仅有600至800令吉。

25岁弟弟则在车行当修车员,一个月赚取1000令吉,但他有妻子和一名7个月大的婴孩需要养活,至于24岁弟弟还在寻找工作。“全家一个月的收入只有大约2000令吉,却要养活7名家人,是非常大的负担。”

莫汉古玛透露,大哥有家庭后就鲜少回来,家中他排行最大,但弟弟工作才赚取1000令吉的薪金,加上还有7个月大的婴孩要养活,身为二哥的他却还要依靠弟弟和年迈的爸爸生活,觉得非常内疚。

莫汉古玛( 左) 的母亲吉娜玛(右)患有精神病,家中两名家人持有特殊人士身份证。
莫汉古玛( 左) 的母亲吉娜玛(右)患有精神病,家中两名家人持有特殊人士身份证。

车祸后朋友失联 无法办保险索赔

莫汉古玛与朋友发生车祸后,朋友却不见人影,完全无法索取保险赔偿,向警方报案也没有下文。

他说,自从车祸发生后,他尝试联络朋友有关赔偿保险的事宜,结果后者却不知踪影,两年内都找不到他的下落。“这名朋友好像在逃避我,完全不要对我的伤势负责。”

他补充,之后有向警方报案,不过警方到目前为止没有给予明确的答案。莫汉古玛除了失去右脚,也曾被抢劫而失去左手的3只手指。

他说,曾经在亚罗士打苏丹后峇喜雅中央医院附近遭人抢劫,反抗过程被人砍伤左手的手指,最后也是被截掉手指。

莫汉古玛一家人已搬家4次,从来没有自己的屋子,也曾面对住家发生火灾事件,导致他们一些重要文件被烧毁。

莫汉古玛说,他们一家人之前住在直落湾也木屋村,却不幸遇上火灾,他们就搬到甘榜不再也(KgBerjaya)附近,却为了发展商要兴建屋子而面对被拆除木屋的命运。“如今,我们获得一名善心人愿意以低价出租南山园附近的住家,家人的情况好转一些。”

“任何工作我都可以接受”

莫汉古玛说,装上一只义肢必须耗资上千或甚至上万令吉,需要有心人士资助。

仅有中五学历的他表示,本身只想安装义肢后方便活动,以便能找到工作协助帮补家计。

“任何工作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必须先有义肢后,才能了解我的情况适合哪一份工作。”

他也说,一旦找到工作,他希望送父母一些衣服或带他们去享用一顿美食,特别是在佳节期间,因为家人很久没有在屠妖节大事庆祝。

“特别是母亲,我希望有天可以买美丽的沙丽服装慰劳我的母亲。”

他补充,母亲患上精神病已有16年,家里都是由他与弟弟一起煮菜,自从三弟结婚后,就由弟媳负责家里的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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