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并不是一个解决酒驾的治本方法,加强执法及刑罚,才是解决之道。

禁酒成为了城中热门话题!基于酒驾致伤致死问题日益严重,伊党促请政府全面禁止国内酒类生产与销售。不过,单靠禁酒就能够解决问题吗?

酒驾致伤致死案并非新鲜课题,往往在沉寂一段时日后又会引起社会的关注,但为何它依然存在并威胁著其他奉公守法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呢?根据警方的数据,涉及酒驾案的人士不降反升,甚至有愈来愈严重的趋势。

以权益的角度为出发点,非穆斯林有饮酒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著同时也拥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因此,网络上流传著各种试图颠倒是非的说法,如“禁车,就不会有车祸”、“禁刀,就不会有杀人案”等,确实让人不敢恭维。或许有一万种拙劣的借口为肇事者脱罪,这是否等同遭受无妄之灾者就应该为那些不负责任酒驾人士的行为买单?

因自己一时贪杯,酿成的一场大祸,导致人命的伤亡,这是一生都难以抹去的过错。无辜受害的无论是谁,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还是一个前途无限的青少年,那种亲手毁了他人天伦的滔天大罪,是任你忏悔多久都无法挽回的。事后,再巨额赔偿和再真诚的道歉充其量也只是一种形式,它根本不足以弥补一个破碎家庭的伤痛。

无论如何,禁酒并不是一个治本的方法,反而有点过于偏激之嫌,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做法。犯错的并不是酒,而是人啊!明知道自己黄汤下肚,为何还要开车呢?这完全是欠缺醒觉意识所致!高估了自己“驾驭”酒精的能力,最终在判断能力被影响的情况下成了“公路杀手”。

对生命负责

前任交通部长陆兆福曾建议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酒驾或毒驾导致他人死亡),希望通过加重刑罚来遏制酒驾事件。不过,随著政权易手,这件事情也只能由现任交长来拍板定案了。当然,一旦有了严峻刑法之后,也少不了严格执法,否则它将沦为纸老虎,发挥不了任何实质作用。

在酒驾事情上,或许我们可以再次“向东学习”,参考日本的做法。日本民众把酒驾视为作恶行为,而他们也将这种意识贯彻到底。除了自身严格遵守“喝酒不开车”的习惯,也会发挥友好精神相互提醒不要酒驾,因此日本的酒驾案件非常低。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不只是单纯的一句口号,而是一种对生命负责任的态度,冀大家时刻将之铭记于心!

陈仁杰

90后,毕业自马来亚大学环境工程系,现为马大研究助理。闲来无事喜欢思考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