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章报导,新山大耳窿推出罚款追债机制,超过下午4时未还钱者罚800令吉,拖欠一天罚1600令吉,若欠三天则罚5800令吉,真可谓要借贷者的命。

看了这一则新闻,确实令笔者匪夷所思,大耳窿为何如此毫无人性,不顾仁义道德,一心只想赚多多钱,贪得无厌。常言道,有罚就要有赏,如果借贷者能提前3天清还债钱,阿窿是否需要回扣5800令吉给借贷者?这样才算公平嘛。别只懂得吸入,不懂得呼出。

需知借贷者是在走投无路之时才会向大耳窿借钱来周转,还要还比天还高的利息,已是泥足深陷不能自拔,不可能在预定的日期清还,除非他们中了六合彩则另当别论。如果拖欠三两天能清还的话,阿窿可要买烧猪来拜天公了,因为已赚了一大笔利息去享福了,难道还不满足吗?又何需多加罚款,而且数额令人咋舌,犹如吸血鬼,难道不怕遭受天打雷劈?

不该谋取暴利

生为万物之灵应要有同情心,做生意当然需要赚钱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但不可谋取暴利,以避免消费者加重生活负担辛苦过日子。拥有大把闲钱当阿窿者,赚取适量的利息来生活也无可厚非,这叫做以钱赚钱,帮助有需要的人,这即是所谓的道德。

综观现代社会上,没有不赚取高利的阿窿,他们虽然有大把闲钱,但不会去做善事,欲行善就不会去当阿窿了,而且还会对走投无路的借贷者下手不留情,也不会考虑他们的处境。

不过,也有些借贷者是活该的,因好吃懒做,向阿窿借钱去赌,赌输了就“走人”,让阿窿马仔找上其家,骚扰无辜的家人,甚至带来一场家庭悲剧,以为“走人”就能万事休,真的是无智。

故此,笔者劝人们千万别向阿窿借钱去赌博或花天酒地,要安分守己脚踏实地工作,虽不富有亦胜过被阿窿追杀和连累家人,各位以为然否?

吾文怪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