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是清明节,拜读东方日报第A15版,欣闻华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呼吁抛开禁忌,让出嫁的女儿在清明时节回乡祭祖,缅怀先人的养育之恩。

这样的报道,给予的第一印象是莫名其妙,外嫁的女儿就不是自己家人,回家扫墓还要向家里申请批准吗?首先,我们先理解一下,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一种“禁忌”且被流传甚广甚久,让多少外嫁女“每逢清明倍思亲”。

根据某报4月1日一篇网站刊文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是:“外嫁女若到墓园扫墓及拜祭,会影响风水。但在一些家庭,只要获得兄弟们允许,外嫁女是可在清明节,与家人到义山或墓园扫墓及拜祭。不过,已出嫁女儿扫墓时,只可为亲人上一枝香,兄弟则需三枝香,女儿插香时,她们只可插在香炉左右两边,中间必须留给兄长们;女儿所化的元宝,也不可超过兄长们。”

可见男尊女卑,毫无根据的封建思想,仍在现今世纪的生活里,无论种族,仍然残留不散,影响深远,且祸害无穷。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其中儒家“孝道”教义更是“百行孝为先”,其重要与地位是其他行为所不能比拟的。不能因为外嫁的女儿已是外家人,而从此分隔天涯。若祭祖会影响风水,那么为什么农历新年大年初二回娘家,就不会影响风水?

孩子无论男女,皆是父母一脉,除了性别的不同外,其他的部分根本无法予以区分,价值根本无法予以高低,只有迂腐的观念,毫无任何根据的说法,才会迷惑世人,看不清真正家人彼此的价值是无价的。两性对于家人,皆有要尽的义务,即使外嫁,也不可因此而失去其应有的权利。这才是两性平等的真正而无异议的价值。

最后该报道虽倒是开明的说:也有风水师认为,外嫁女儿不能回娘家扫墓的禁忌,只是传统观念,在风水命理学上并无依据。此句虽说得很有婉转的余地,但希望普天之下的“外嫁女”不能因此就“心怀感激”,若是这样,你的地位还是没有办法自你的观念里提升起来,依旧被男权所“批准”才能拜山扫墓,在男女平权的时代里,在男女平等我们的国度里,那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