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采用的选举制度是“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或称“领先者过关制”(First past the post),意即候选人只要赢得多数,即使其选票未能获得过半数,亦可以得票相对较多者而获得当选。

选举制度和政党体制息息相关,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十分重要,因为选举制度将会影响政党体制。根据“杜瓦杰法则”(Duverger's Law),“领先者过关制”倾向产生两个主要政治联盟,进而形成两线制。

除了国阵和希盟之外,来届大选还有以伊斯兰党为主的“和谐阵线”、社会主义党、人民党和独立人士的第三势力。那么在“领先者过关制”下,小党和第三势力是否能在第14届全国大选立足呢?

除了社会主义党宣布只竞选少数议席5国12州外,伊斯兰党和人民党已扬言竞选大多数议席。根据我国过去的大选记录,当某个选区陷入多角乱战,往往败选的多位在野候选人,其总票数反而多于胜选的国阵候选人。

这是因为在“领先者过关制”的规则之下,每一个选区只产生一名当选者,胜出者选票未必过半,只需要比其他候选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即可当选。由此可见,小党和第三势力难以在“领先者过关制”下立足或赢得任何议席。

一对一单挑国阵

这是否意味著小党无法在“领先者过关制”下生存?非也。行动党、公正党和伊斯兰党在成为大党之前也曾经是从小党起家,这几个在野政党也曾经输剩1个国会议席。

但是,小党要成为大党是有一个条件,在“领先者过关制”的规则之下,以一对一单挑执政党的候选人。第14届全国大选没有这个一对一的条件,投选小党或第三势力就等于是分散了选票,让国阵能够轻轻松松胜出继续执政另外一个5年。

国阵作为60年的执政党,自然占有选票上的优势。正因为每个选区只有一个胜选者,所以自1990年以来,在野阵线都不断促成以一对一的策略单挑国阵候选人,让选票集中在一位在野候选人身上。

除非是具有地方性的强大资源和基础或有份量的全国性政党,否则在缺乏一对一的条件下,小党和第三势力难以在此选举制度下立足。如果再加上选民的弃保策略,小党或第三势力要突破此情况,恐怕难上加难。

谢光亮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