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快时尚可以抄袭大牌时尚,而又安然无恙?版权法保护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商业模式正中消费者下怀。所谓工业带来民主,即便这民主建立在抄袭模仿之上,也势不可挡地流行起来。
根据福布斯10月23日最新出炉的全球富豪榜单显示,长期位居第二位,Zara的母公司Inditex老板Amancio Ortega,首次超越比尔盖兹(Bill Gates)成为世界首富。这些把高级时装品牌的设计,手脚麻利地变成自家便宜货的快时尚品牌,是如何发展得如此蓬勃,但又免于被起诉抄袭的困扰?
总的来说,快时尚在做一件看起来很有生命力的事。如果撇除劳动力的问题,再看一看它们的商业模式,它有一个节奏紧凑的运作周期。操作方式大概就是,在时尚T台上看到未来将会引领潮流的设计,就立即投入生产的服装、首饰,下一步就交给工厂生产,在短时间内就能上架,并且价格实惠。
对比之下,被抄袭的原创品牌,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将T台上的设计摆进零售店铺。在瞬息万变的时尚界里,后者的操作方式并不吸引人。现在的80、90后消费者都很“爱买”。他们希望能尽快能穿上最新的样式,也只有最快的品牌可以满足他们。为了一件昂贵的衣服等6个月?确实太漫长。
另一个原因,就是快时尚品牌的产量控制。一般来说,快时尚零售商的单品的生产总量都很大,但他们的操作方式不是一批货就完成,而是每一批都生产一小部分,并在此基础上来评判消费者的反应。一方面,这会造成一种“限量版”的错觉,这也许会让消费者买在节点上,而且买得更频繁。
这种方法在零售商每两周引进新样式时特别适用。另外,他们也能控制成本,小批生产的节奏杜绝了为任何一种样式过度生产的危险,这就是快时尚的聪明之处。
有版权,没版权 结果都一样
为什么快时尚没有被控诉抄袭,有几个原因。以美国为例,当地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时尚设计师。版权法还没有关照到衣服和鞋子这一品类,抄袭行为也并未被制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很多零售商仍然大张旗鼓在网上售卖和高级时装品牌一模一样的设计。
那么,其他国家是什么情况?在英国、意大利和法国,版权法有更明显的作用,但抄袭仍然层出不穷。比如Debenhams就在卖一条Alber Elbaz2013年为浪凡(Lanvin)设计长得极其相似的裙子。这又作何解释?其实,走法律程序并不便宜。一般情况下,版权纠纷请的律师都花销巨大。特别是对一些小品牌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负担。而且,一般这种诉讼也不见得告得成,高端品牌深怕万一告不成还为对方带来了极高的曝光率,下场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高低端双赢局面
有一种观点认为,高级时装店就是简单地不想被打扰,像Debenhams、Zara这样的零售商造成的困扰几乎微乎其微。而那些快时尚的消费者也不是高级时装店的消费群。多年来,这种论调似乎听起来都很有道理。然而,现在消费者的习惯很在发生明显的变化。纽约名媛欧丽娅帕勒莫(Oliver Palermo)就是以高街(The High Street)和奢侈品混搭而著名。
现在更多人也欣赏这种混搭的穿衣风格。你可以有一件香奈儿(Chanel)的外套,但是也许里面就可以搭配一件Zara的衬衣。
早些年,把高街时尚和奢侈品混搭还不能为人所接受。不仅是穿搭层面,零售商也将自己与快时尚品牌严格区分。美国奢侈品百货Bergdorf Goodman就曾和设计师Halston合作联名系列。但后来在20世纪70年代,Halston又为百货公司JCPenney设计一些价格适中的产品线。此后,Bergdorf Goodman立马终止了与Halston的合作,还将他们之前的联名系列全部下架。因为Bergdorf Goodman认为Halston和JC Penney合作后,他们先前的联名系列就掉价。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消费者不再是只忠于某一个品牌,从头到脚只穿香奈儿,或者只穿一个品牌,看起来会有一点土里土气。他们更喜欢多样化的衣橱,对于许多人而言,这意味著买几件奢侈品,买几件大牌的衣服,再买一些快时尚。之前高级时装的消费者和快时尚的消费者的界限被打破了。
从上个月BalmainxH&M的联名系列刚推出时,全球各地粉丝们彻夜排队抢购的场景,就知道“Halston事件”再也不会发生,因为这些高端品牌深知,会在他们品牌消费的群众,不会为此“唾弃”他们。这些设计师有时候反而希望,一般低收入的时尚人也一样能享有高端的设计。能够达致这种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又何必控诉快时尚抄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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