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活跃于社交媒体的政治评论员祖法理斯阿玛在YouTube视频网站上涉嫌侮辱首相,结果遭警方逮捕。祖法理斯阿玛的脸书关注者逾15万人之多。
祖法理斯阿玛指控马哈迪包庇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及前首相纳吉,并质问马哈迪为何要指示警方逮捕他,也指自己并非罪犯,加上警方也无法向他解释所犯何罪。这些年,不管是在前朝还是现任政府的领导下,一个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网络空间的自由程度并没有随新政府上台而变得更开放及宽容,反之日益遭压缩。
自由并非无界限
言论自由是宪法框架之下,民众所享有的权利,但这仅仅是宪法阐释,不表示言论不能构成犯罪,如美国学者所言,“你不会因为批评总统而被抓进监狱,但你可能会因为恐吓他而坐牢”,这是言论自由的悖论,也是长久以来的争议。
然而,就如美国大法官卡多佐所说:“作为一个法律概念,自由包含了一个潜在的矛盾。”这里涉及的是法律层面的技术问题,言论自由在现实社会里并不是无界限的,一个人所发表的言论,最终将受限制于社会的种种制约,包括了法律。因此,祖法理斯阿玛言论究竟是否违法,最终将由法官的审理为最后依据。
除了涉及国家权力的刑事法外,祖法理斯阿玛也可能面对民事的诉讼,若敦马认为祖法理斯阿玛的言论侵害了其名誉或清白,其也可采取法律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索取合理的赔偿。
无论如何,警方对一连串辱骂、批评国家领袖者,展开的逮捕行动,无疑等同于把批评者视为罪犯,这样的做法无疑大大提升了国家公权力范围,压缩民主的空间。而敦马也在其推特表明,他并不认同警方的逮捕行动。
权力必须制衡
毕竟,权力的制衡才能使人民生活得到最大的保证。若国家机关滥用公权力,而人们却无权质问其做法的适当性和合理,这是异常危险的。
警方的做法,不禁令人质疑,是不是因为一个人手握权力时,其地位就凌驾于一切法律和他人意志,人们就没有资格对其所拟定的国家政策提出任何合理的质疑?
英国文人罗素说过:所谓民主政治,就是选一个人上去挨骂。因此,从言论自由的角度言,民主政治,就是民众有骂掌权者的权利,而掌权者则有义务容忍人民的责骂,这包括还没有掌握权力的政治人物,否则这国家肯定不能称为民主的国度。
中国著名的政治学者刘军宁就曾指出,民主政治下的言论自由市场的一个巨大的优越性,就是它能相对挤压(不是取缔)那些虚假的、不负责的、庸俗的、恶意的言论,而尽量不必动用权力去干预言论自由。公民作为消费者会自己做出选择,如果人人都有同等接受看法和发表看法的权力,那么那些做为虚假的言论很快就会被否定掉了,根本不可能得到传播。
从这角度言,祖法理斯阿玛所做的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他并不是在捏造事实。他所表达的不过是他在许多社会信息中,他所得出的判断。他的行为既不是散布谣言,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危害公共安全,那警方究竟是以何理由限制其言论自由呢?
套用刘军宁所说的,言论自由是其他诸多的自由与权利得以充分行使的条件;没有祷告的自由,就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没有公共场所发表政见的自由,也就没有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甚至,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选举的自由。沉默的、不发表政见的竞选就不是竞选;没有竞选,就没有竞争的选举。可以说,没有言论自由,意味著民主政治也将荡然无存了。
在民主政治下,国家的最终目的乃是协助个人自由发挥其天赋才能,唯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因此,国家有义务创造让每个人充分自由发挥与言论相关的社会条件,而不是打压不同意见者。所以当公权力对异议打压时,今天的祖法理斯阿玛,可能就是明天的任何人,毕竟每个人都有说错话的可能,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民众需谨慎,当强权一步步向人们逼近时,睿智的人最终都有可能成为国家的附庸,而不是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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