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逃犯条例》草案已“寿终正寝”的那天,我刚好在夜晚抵达维多利亚港口。
或许不靠近立法会,香港没想像中的混乱。隔天走在中环、旺角、元朗等路上,一切都繁华如常。晚上前往中环爱丁堡广场,出席一名为了反送中而选择坠楼自杀的年轻人(麦小姐)追思会。
这场追思会由民众自发举行。出席人数近千人,现场分成几个区块,其中广场中间挂著“代你走下去”的布条,并放置地毯,让出席者能排队献上蜡烛哀悼。旁边则有祈祷会,一群宗教人士拿著吉他唱圣歌,并轮流用温柔笃定的语气,阐述著对基本人权的向往。
依附著广场的有盖走廊则有许多文青摆著摊位,除了留言区及拥抱活动外,还设有“希望麦田”摄影展。这个摄影展挂著麦小姐生前的摄影作品,大多围绕香港社会运动的风景与人物面貌。
听说,麦小姐生前非常乐观,时常散发正能量,遇到不正义的事就会不平则鸣,因此她积极参加许多大小游行与集会,并与伙伴互相打气。
我无法验证说法真伪,但现场哀伤中不失互相扶持的氛围,也算是延续了麦小姐生前一直笃信的生活信念。
社会安定大于一切
午餐时我在某家著名的越南餐厅吃饭,旁边坐著两位服饰笔挺的金融界人士。意外的是,他们并非聊时下股市行情或经济方向,全程都反而集中在社会运动。
他们认为人权固然重要,但抗争方式最终付诸于暴力或自杀来实现,将间接吓坏部分原本站在支持反送中立场的民众。
对这群中产阶级以上的人来说,社会安定大于一切;倘若《逃犯条例》下必须牺牲部分人权,却可换来相对安稳舒适的生活(毕竟他们相信只要不要犯法、别碰政治就没事),那他们宁愿选择投选这个选项。至少在现代这个科技时代,革命式对抗行为是他们觉得落伍且不理性的。
这样的社会算是撕裂吗?我没有明确答案。在理念上来说,与其说是“挺中”或“反中”二分立场,倒不如说是回归到“和谐安宁”与“捍卫人权”的核心理念挣扎。
延伸出不同立场
两种立场都没有绝对是与非,充其量只是每个人对未来愿景的想像不同,才会逐渐延伸出不同立场。
就像香港政府最终为《逃犯条例》使用“寿终正寝”的字眼。许多香港民众抨击立法会议事规则已清楚列明,只有“押后”及“撤回”两个用词,质疑林郑月娥依旧只做“门面功夫”,让这个条例有死灰复燃的后路,并只会导致更多市民与政府对立。
但香港政府则认为,若用“撤回”就等于承证当日提出草案是错误的。而且拟定草案初心是处理台湾陈同佳杀人案,以及填补法律漏洞,由于香港政府认为初心无错,故决不能“撤回”。
最重要是,对政府来说,“寿终正寝”其实比“撤回”更能表明草案不会卷土重来,而且政府也完全停止修例工作,这才是最重要的现实。
关于政治的想像,从来都少不了阴谋论。毕竟许多人曾因为赋予庞大的权力而开始迷失,也会因自私的满足感而选择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别的不说,单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牵扯出来的荒唐贪污史,就是人性堕落与监督机构失衡最好的证据。
但在面临相异的国家愿景时,究竟有何力量去修补或拉近彼此的沟通鸿沟,让不同理念的人在面临差异时,可以付出更多耐心去聆听别人的诉求,进而找出能符合最大利益的中间区块,朝那对等的方向去努力呢?
先搞定好互相尊重
是政府该主导责任,还是人民应该自强争取?是学校的思考教育训练,还是每个家庭必须要有的培育规划?
一切都有可能,而这些也不一定与肤色、宗教或语言有直接关系。但我相信的是,至少温柔耐心的对谈,胜于一切暴力粗糙的语言及肢体对待。至少走在香港街道时,目前大部分人依旧懂得尊重彼此的差异,每个人都有言论空间去表达主见,这已算是基本人权的最好示范。
临走前朋友问我支持哪一方,我说这都不重要。与其讨论自由,倒不如先搞定好互相尊重。当人民到政府单位做任何事情前,都会有种体恤他人安危的顾虑,其实不用太多条例,社会自然而然就会有种保护网。
而这,就是所谓生活最基本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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