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登州伊斯兰法庭公开鞭笞2名女同性恋者引起争议,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刘伟强表示,联邦政府不能干预伊刑法,否则就会侵犯各州掌管伊斯兰事务的权限。

他指出,登州两名年轻女子因试图发生性行为,抵触登州2001年伊斯兰刑事法,昨天在登州伊斯兰法庭遭公开鞭笞6下,而这项鞭笞刑罚是该州的权限。

他说,联邦宪法第9附表第2列表第1段,赋予各州掌管伊斯兰事务的权力,因此,联邦政府不能干预州的权限。

刘伟强今日在新加坡出席第39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发出文告时如是指出。

不过,他认为,登州当局的行为,对人权而言不是好事。

“登州如今是伊斯兰党执政,伊党不是希望联盟政府的成员党,而是自行行动。”

在第14届全国大选,伊斯兰党从国阵的手中夺下登州的政权,同时也保住了吉兰丹的政权。而这两个州属都没有希望联盟的国会议员。

除了被鞭笞,两名年龄22岁和32岁的女被告,也被判罚款3300令吉。

由国阵执政的彭亨州,如今也表态或将效仿登州伊斯兰法庭的刑罚,对付穆斯林男女同志、双性恋者、跨性别社群(L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