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马来西亚零售商协会主席陆志光指出,零售商面临巨大生意压力,2月份的销售下跌60%,3月份大跌80%至90%,因此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制定出更为全面的政策。

他说,估计零售商的4月份可能是零收入,5月的销售额也不容乐观,在零盈利的情况下,很多商业合约无法履行,因此政府应该要出台新冠肺炎法令,祭出临时性措施来解决法律纠纷。

陆志光今日出席12个工商组织举行的网络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

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公会总会长拿督江华强也表示,相信行动管制令后会出现很多诉讼案,也有不少中小企业会破产,根据最新调查,在2000个调查回应中,有25%人打算倒闭,40%倾向裁员,这对国家经济是一种损耗。

他认为,政府发出了错误信息,导致雇员认为政府准许他们不用工作,也有薪水拿,结果有的雇员拒绝工作,但这种想法是错误,企业缺少现金流如何支付薪水,结果选择裁员。

他称,政府应该解除申请工资补贴的限制,让雇主有更多宽松,而且需要政府、雇员、雇主一起度过难关,重建国家。

另外,马来西亚品牌协会、土著零售商组织、马来西亚预算酒店协会、马来西亚零售商协会、马来西亚零售连锁协会等12个组织也在记者会上也发布联合声明,建议新冠肺炎临时法案应禁止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如果对方因新冠肺炎的影响而无力履行合同,禁止反方/或其担保人采取某些法律行动。 

这不仅包括租契(租金),而且也能涵盖在建筑材料的供应、私人公司债券绩效、活动商品和服务绩效、旅游业商品和服务绩效、护理服务提供商的私人租契购买 的绩效,以及用于贸易和商业目的的商品。 

声明也建议,在财务分担方面,企业恳请业主在这段期间内,将租金以商场和商店租金的总营业额(GTO)分摊为基础,直到一切恢复正常。 如果方案不可行,政府应考虑减少业主80%的税务,以支持他们降低租金。

另外,声明也希望政府制定标准作业程序,允许商家、餐厅按照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运作,效仿香港的做法,即餐桌上的人数不得超过 4 人,且餐厅不得超过指定人数的顾客。 

这些组织也促请,大马社会保险机构消目前限制拥有200名员工的公司,才可以申请薪水补贴的条款,并且呼吁政府取消劳资双方相互减低(如减薪)工资所附带的条件,以维持业务生存。 

声明指出,私人界雇主应在合适的情况下,被赋予管理其员工和控制减薪的权利,毕竟员工薪水和福利是由雇主负责。 由于市场条件不利,未来6到12个月的运营肯定会下降,因此没有企业可以保证就业和全额的工资,反而有必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