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6日讯)砂拉越首长署(法律、州与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助理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西达指出,国家石油公司自2019年1月至6月,必须缴付给砂拉越的州销售税总额约13亿令吉,其中包括逾期付款和利息的罚款。

她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国家石油公司已经书面确认,石油产品销售税将由旗下7个子公司支付。

她表示,包括国油公司Carigali私人有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直接参与了砂拉越的石油产品销售。

这些子公司正在向销售税主计官注册为应向砂拉越政府支付销售税的纳税人,注册过程将于2020年8月15日完成。

“国油公司已经书面保证这些子公司在评估后将支付销售税。”

她继称,砂拉越政府和监管署已撤回他们针对国家石油公司提起的销售税民事诉讼。

她说,国油公司也撤回了对砂拉越政府的上诉。

莎丽花哈西达表示,监管署目前正在根据各个子公司实际销售的石油产品数量记录和子公司提供的销售价格声明,评估每个子公司在2019年应支付的销售税金额 。

她指出,此评估将由监理署严格按照《1998年砂拉越销售税法令》和《 1998年砂拉越销售税条例》的规定进行。

她补充,砂拉越政府不会给予任何折扣或豁免。

她说,随著国油公司撤销对高等法院判决的上诉,证明了砂拉越拥有对石油产品征收销售税的宪法权力,国油中止法律程序并保证其子公司将支付石油产品销售税,也让砂拉越石油产品销售税官司落幕。

“砂拉越政府现在将专注于加强砂拉越石油公司以及砂拉越人的公司与国油公司合作,参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