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大马皇家关税局在 2019年消费税退款中,多付了438万令吉。
《2019年第一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在10万736份消费税退款中,涉及438万令吉的75份退款,是在申请日期截止后提呈,但被接受且已经付款。
根据2018年消费税(废除)法令第8条文,缴税人必须在提交财政报告,并说明所有已提供的用品;财政报告和商品及服务税付款申请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
“截至稽查日期(今年4月30日),关税局还未采取行动,处理多付的消费税退款。”
官员没审查文件接受日期
报告表示,发生多付消费税退款事件是因为负责官员没有审查GST-03文件的接受日期,而是根据提交的任务文件,执行了还款过程。
“如果不及时追回款项,这种付款失误,将会导致政府收入漏洞。”
报告也提到,关税局已来函回复,指出截至今年8月3日,75份多付的退款中,已经追讨回其中42份涉及79万8453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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