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在购置酒店案中,面对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的控罪,辩方在传召6名证人出庭供证后,今日正式结案。

依沙的辩护律师拿督沙烈胡丁告诉高庭法官纳兹兰,辩方在其最后一名证人莫哈末扎克鲁完成供证后结案。

扎克鲁供证时说,他曾会见依沙的前特别政治事务官,以讨论联土局购买燃料一事。

纳兹兰择定于11月4日聆听控辨方双方的结案陈词,过后再裁决依沙的罪名是否成立。

他谕令双方在10月2日或之前入禀他们的书面陈词,并于10月16日之前做出答复。

依沙原本被控10项罪名,分别为1项失信和9项收贿罪。

纳兹兰在今年6月19日裁决,依沙所有收贿控状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谕令被告出庭自辩,不过,其失信控状获无罪释放。

法官说,控方已成功提呈确凿证据,证明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收贿罪行的每一项基本要素。

8月17日,依沙在自辩时否认,他针对砂州古晋的独立宫酒店及套房(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购置案,从其时任特别政治事务官莫哈末查西手中,通过9笔交易收取300万令吉,并表示他从未讨论或询问查西有关的购置案。

自辩环节分别定在8月17和19日,以及今天,为期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