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  上诉庭将从明年2月15日起,听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其SRC国际公司案所提出的上诉,为期12天。

副主簿官达马菲克里今日在主持案件管理时,择定于2021年2月15至18日、2月22至25日,以及3月1至4日,听审纳吉的上诉。

出庭者包括副检察司阿斯拉夫,以及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和诺莎希拉。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是在7月28日宣判纳吉为数7项的刑事失信、洗黑钱,以及滥权控状,罪名成立。

这些控状涉及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

纳吉的3项失信和3项洗黑钱控状,每一项坐牢10年,以及滥权控状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5年取代。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纳吉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他因此只需入狱12年。

他在7月30日就他的罪成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而控方也在8月提出上诉,以寻求加重纳吉的刑罚。

上诉庭在9月25日批准纳吉,寻求延长入禀上诉申请书期限所提出的申请,其入禀期限因此延长30天。

至于控方所提出的交互上诉,据了解,基于控方没有在期限内入禀上诉申请书,或是申请延长期限,其上诉已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