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中)从方志民(右)手中接过备忘录,左为杂货商执行秘书党时俊。

(巴生1日讯)国内贸消部部长拿督亚历山大日前接见马来西亚杂货商总会代表,并在接收该会备忘录后证实食盐加碘政策展延至明年落实!

马来西亚杂货商总会会长方志民指出,该会昨天向贸消部提呈备忘录后被告知,有关政策已展延3个月直到2021年1月1日才正式落实。

他透露,商会于周三(9月30日)下午,前往卫生部和贸消部提呈备忘录,由于卫生部长当时正忙碌,有关备忘录改由助理接收。

“我们随后拜会贸消部,并获得部长拿督亚历山大亲自接见,在了解政策仓促落实恐会导致市场闹盐荒后,马上致电卫生部长。”

他指出,两位部长在通话后,决定应公会要求将期限展延至明年才落实,以让商家与供应链单位有足够的缓冲时间作调整。

“根据亚历山大转述,卫生部早于2年前已告诉入口商、食品生产公会及批发商等有关政策,惟零售商并没接获相关资讯。”

他表示,目前政策是明年1月1日开始,市场上只能销售有碘盐(20公斤以下包装)。他感谢2名部长听取民声,让大家可以松一口气。

要求无碘盐有碘盐都获准销售

方志民指出,总会也向部长提出要求,希望无碘盐和有碘盐都获准在市场上销售,不过最终是否可行,部长表示还需详细研究。

他透露,贸消部长也答应在明年1月1日前,绝不会取缔无碘盐,因此,他提醒大家必须在这3个月内,为落实加碘食盐政策作好准备。

他补充,食品生产公会于周三接获卫生部高级总监(食品质量与安全组)发函,通知食监加碘政策已展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落实。

基于我国8岁至10岁的儿童中,有48.2%人缺碘,同时有2.1%的孩子患有甲状腺肿大,孕妇和学生的碘摄取量没有达到理想水平。

卫生部宣布从10月起,凡20公斤以下食盐必须加碘,否则违例商家可在1985年食品条例下,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鉴于我国食盐几乎100%入口,所有食盐都是无碘盐,因此,盐商和零售商担心一旦官方取缔被逼下架,市面恐闹盐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