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根据报穷局今年3月至9月的记录,有1100名年龄介于18至35岁的青年破产,惟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表示,这并不是疫情造成的。

他说,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的破产行为之6个月内,通过《1967年破产法令》第5(10(从)条文申请宣布债务人破产。

“如果要看疫情对债务人造成的影响,至少要一年,因为有6个月的暂缓偿还贷款措施,债权人只能对于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前6个月的债务为申请理由。”

达基尤丁昨日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的提问,如此表示。

他也指出,报穷局只有各州属分局的破产者年龄记录,但没有破产者的个人资料或破产原因。

根据报穷局今年3月至9月的记录,在1100名18至35岁青年破产者中,其中雪兰莪以266人位居榜首,紧接著是吉隆坡109人、新山94人和亚庇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