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能源及天然资源部长拿督三苏安努亚指出,政府至今从未发出任何开采稀土活动的准证给任何州属,尤其是在永久森林保留区,并强调违例者可受到对付。

他指出,国家土地委员会目前仍未针对吉打,包括国内其他地区的稀土开采展开详细的讨论。

惟他说,发出矿物开采准证是州政府的权限,但条规则由中央政府的机构和州政府的机构共同制定,以符合所有规定的条件。

三苏安努亚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部长问答环节,如是回答公正党关丹国会议员傅芝雅的提问。

傅芝雅要求天然资源及环境部说明国家土地理事会批准吉打及其他地方开采稀土的细节及所需条件,同时也要求该部说明稀土中是否含有钍(thorium)元素。

三苏安努亚也说,该部正在制定非放射性稀土元素的开采标准作业程序框架,以确保相关开采能持续性进行。有关标准作业程序涵盖所有从开采至废料处理、关闭开采地和加工厂的程序。

他说,在未作出任何技术评估和批准前,政府绝不会允许在森林保留地开采稀土,以避免造成环境和水源的污染。

针对在吉打发现的稀土元素,他说,根据矿物与地质局的研究,该稀土元素的含钍量仅达到每克约0.27375贝克勒尔,即处于非常低的放射性水平。

他说,根据2002年原子能执照(豁免)(低辐射物品)条例,任何物品的放射性成分如果每克低于1贝克勒尔,那么根据1984原子能执照法令,该物品被定位为非放射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