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表示,紧急状态应该秉持人权原则,不得将紧急状态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外的其他目的。

大马人权委员会今天晚上发文告指出,由于政府在1月13日至26日实施行管令,因此用于疫情的紧急状态毫无理由。

大马人权委员会认为,各种类型的行管令以及标准作业程序,足以应对疫情。

人委会指出,在紧急时期,国会和州立法议会将被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大马人权委员会称,在紧急状态下,代表民主和监督的国会被暂停,因此对紧急状态下,政府行政权力集中,并且缺乏制衡感到关切。

因此,大马人权委员会促请政府恪守职责、尊重法治、并维护《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自由。

人权委员会还呼吁,政府提供及时有效的措施,以援助人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福利权力,包括为生计、食物、教育、社会保护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