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砂拉越基督徒吉尔爱尔兰( Jill Ireland Lawrence Bill )挑战禁用“阿拉”字眼一案,经过13年的司法斗争终于获胜。高庭今日做出标志性裁决,批准吉尔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允许基督徒使用“阿拉”等四个字眼,作为宗教教育用途。

高庭法官拿督诺比阿里芬今日裁决,大马政府在1986年下令禁止基督教刊物使用“阿拉”字眼,是违宪和无效的。

同时,法官也谕令,吉尔爱尔兰在履行教教信仰上的权利不能受到歧视。

法官说,1986年12月5日,内政部做出非穆斯林禁止使用“阿拉”(Allah)、“真主之家”(Baituallah), “祈祷”(Solat)and “伊斯兰教麦加圣堂”(Kaabah)的指令,是违宪且无效的。

她表示,内政部发出这项指令是错误的,因它抵触了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

“该法令仅是检查不良出版物,这不是用于检查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和道德的一般法律。”

诺比在庭上花了90分钟宣读其判决理由,她因而裁决,推翻禁止非穆斯林使用上述4个字眼的决定。

她说,吉尔爱尔兰拥有宪法权利使用和进口任何其宗教教育的出版物。

“联邦宪法第8条款,保障申请人在不受歧视下实践其宗教信仰。”

吉尔从2008年至今的13年司法斗争,今日在高庭终获得胜诉,而这项裁决对大马基督徒的影响深远。

诺比阿里芬现为上诉庭法官,她说,1986年时任首相敦马哈迪的内阁并没有下令非穆斯林全面禁用“阿拉”等四个字眼,但内政部却逾越了其权力。

因此,她指出,教会可以使用“阿拉”字眼,但有关出版物仅限于基督徒使用。

她说,毫无疑问的,内政部的禁令影响了沙巴州和砂拉越州的基督徒,因为他们使用“阿拉”字眼已有很长时间了。

“使用‘阿拉’字眼不会对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沙砂基督徒社群使用该字眼已有400年之久了。”

诺比也说,吉尔也提呈了3名穆斯林的宣誓书,表明他们并没有因为基督徒在教会和宗教教育上使用“阿拉”字眼而感到混淆。

她指出,政府在2011年提出的“10点方案”,也表明了政府对宗教宽容和消除1986年受质疑指令的承诺。

“当这10方案提出后,政府可以撤回该指令,那么当前的问题就不再是个课题了。”

政府当时提出的“10点方案”,是内阁的政策决定,以解决沙巴,砂拉越和大马半岛的圣经进口、印刷、分发和使用的问题。其中包括不禁止沙砂基督徒使用含有“阿拉”字眼的圣经,惟必须印上“基督徒刊物”的字眼。

诺比也说,内政部并没有提呈任何宣誓书,支持有关基督徒在宗教上使用“阿拉”字眼,对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说法。

此外,代表内政部和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确认,基督可在宗教刊物上使用上述的“阿拉”等四个字眼,不过,内容含有这四字眼的刊物必须带有免责声明,即仅限基督徒使用,并附有十字架符号。


【新闻背景】

2008年5月11日,砂拉越基督徒吉尔爱尔兰从印尼飞抵吉隆坡廉航终站时,遭内政部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9(1)条文,扣查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吉尔因而在2008年8月因而入禀高庭提出诉讼,并要求法庭撤销内政部充公光碟的决定。

吉尔在2009年5月4日,获得高庭准令,以挑战内政部长扣查其光碟的决定。经过5年的聆讯后,此案终于在2014年7月21日有裁决。当时,高庭法官查丽哈基于负责充公吉尔8张光碟的关税局高级官员苏查娜,犯了“越权”错误,即在没有获得部长首肯的情况下,充公光碟,因此高庭谕令政府归还有关光碟给吉尔,并支付5000令吉堂费。

之后,总检察署提出上诉,而上诉庭三司在2015年6月23日,维持了高庭的裁决,同样谕令内政部归还光碟给吉尔。

吉尔针对“阿拉”字眼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于2017年由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负责审理,而此案从2017年至今,被展延了12次。

高庭原定于2018年3月22日做出裁决,但基于总检察署获得政府的“新指示”,以致于案件展至同年8月13日,过后又因509大选换了希盟执政,吉尔和沙巴婆罗洲福音教会(SIB)致函给希盟政府寻求庭外和解。

时任内政部长的丹斯里慕尤丁领导5人小组研究此案,接著希盟在去年2月垮台,结果此事交由国盟政府处理,惟没有解决方案。

高庭终在今年3月10日裁定,吉尔在司法审核诉讼中胜诉,并指内政部在1986年禁止基督教刊物使用“阿拉”字眼的指令,是违宪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