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莱纳斯澄清,环境局并没有拒绝莱纳斯彭亨州废物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而是需要提交附加资料。

莱纳斯发布声明表示,环境局的客户章程要求,在提交报告后的12周内,就任何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做出决定。

莱纳斯称,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已在1月26日提交,当时环境局要求对该报告提供更多信息。

“莱纳斯正在与联邦政府及彭亨州政府合作,以提供环境局要求的信息。”

“由于最初的12周期限已过,环境局在网站上的状态显示拒绝有关环境评估。”

“环境局就已通知莱纳斯,一旦提供了信息,将恢复环境影响评估。”

莱纳斯称,由于此事上有重大进展,随后将提供更新后的消息。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根据环境局官方网站,环境局已驳回莱纳斯永久废料储存槽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2019年8月15日,原子能执照局宣布,同意更新莱纳斯稀土厂的营运执照,但是开出3项条件,包括要求莱纳斯将“裂解和浸取”流程移出大马。

莱纳斯预计在2023年9月后,不再产生水沥滤净化固体(WLP)废料。至于自2012年以来囤积的WLP废料,将埋在永久储存废料槽。

彭亨州政府已同意莱纳稀土厂在武吉吉胆建设永久废料储存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