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国营电视台第二频道华语新闻组错误将哈马斯形容为激进分子,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表示,该部已经采取行动展开调查。

赛夫丁今日发文告指出,该部已经要求涉及此事的华语新闻组编辑和总编辑给予解释和报告。

文告说,该部也已经要求涉事职员给予书面解释(STS),管理层也在进行进一步调查。

“(该部)已经要求时事新闻组重新检视新闻编辑室的工作标准作业程序,尤其是在编采和发布新闻方面,以确保未来不会发生类似错误。”

文告也说,国营电视台第二频道华语新闻组已经就用词不当一事,于5月12日的中午1时的午间新闻和傍晚7时的晚间华语新闻,进行公开道歉。

文告表示,国营电视台关注巴勒斯坦的局势发展,并时刻和我国持相同立场。

国营电视台第二频道华语新闻组是在本月11日的新闻播报中,将哈马斯视为激进分子。

当时报导提到:“在加萨的哈马斯激进分子,朝以色列发射火箭。”

事后,有网民在推特上针对此事批评第二频道华语新闻组,更有者要国营电视台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