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在行动管制令3.0“全面封锁”期间,12岁以下儿童禁前往公共场所。

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发布的标准作业程序,除了紧急事件、接受治疗、教育及锻炼外,12岁以下儿童,不可前往公共场所。

此前,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指出,涉及18岁以下儿童的确诊病例高达8万2341宗,其中确诊人数最多的群体为13岁至17岁少年,计有2万7402人。

其他群体的确诊病例分别是0岁至4岁有1万9851人、5岁至6岁有8237人、7岁至12岁有2万6851人。

他也指出,违令带儿童至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地区的父母将会遭到对付。

另外,在全面封锁期间,只有同住的2人可以外出购买必需品,活动范围仅限在住家方圆10公里之内。

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今日公布的标准作业程序,在寻求医疗服务、购买药物、检测、安全和紧急状况下,包括病人在内,最多可以3人共车,活动范围也限制在住家方圆10公里之内。

不过,若住家方圆10公里内没有医疗机构,他们可以到最近的医疗机构。

至于德士和电子召车服务,包括司机在内,仅限2人共车,且乘客必须坐在后座。

根据标准作业程序,若疫苗接种中心是在其他县或州,民众可以出示MySejahtera 、电话简讯或相关网页的预约通知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