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希盟法律委员会指出,由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领导的内阁,拒绝遵从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的谕令召开国会,已属滥权。

该委会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必须结束紧急状态并立即召开国会,这是遵守法治和宪法的重要基础。

该委会促请国家元首,行使联邦宪法第43条文下的自由裁量权,核实首相的举动是否受到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

“若发现此举并没有获得下议院的大多数支持,国家元首必须在联邦宪法第43条文下行使其权力,要求首相辞职。”

该委会说,联邦宪法第44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和上、下议院一样属于立法机关的一部分,有责任确保国会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首相和内阁至今拒绝结束紧急状态和定下召开国会的日期,是在藐视国家元首的劝告、马来统治者和国会。”

该委会也说,220名国会议员和众多国会工作人员已经接种疫苗,政府没有合理理由拒绝召开国会。

“任何有关国会、国会议员和政府人员的工作人员接种疫苗问题,可以像进行新冠肺炎筛检那般,在一两天内完成。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存在国会召开期间,面临染疫风险问题。”

该委会批评,内阁拒绝召开国会的举动,阻止国会履行其职责,如讨论政府应对疫情的开支、经济复苏计划和疫苗接种程序。

“联邦宪法第43(3)条文阐明,内阁是集体对国会负责,首相和内阁集体对国会负责是联邦宪法的基础。内阁拒绝召开国会破坏国会问责制的原则。”

该委会强调,首相和内阁必须接受人民代议士的监督,行政机关必须在国会报告、解释和辩护他们的议案,不能肆意行使他们的权利。

该委会表示,国会休会时间越长,政府将越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