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兹尔展示两罐没有注明进口商和包装厂商名称和地址的酒精饮料。

(槟城23日讯)槟州卫生局周一展开突击酒类标签行动,在首2个小时已向3家商店开出总额至少1万4000令吉的罚单,并在其中一家商店起获22支走私酒精饮料。

槟州食品安全与质量局(BKKM)执法组主任瓦兹尔指出,上述行动将在全槟5个县属同步进行,东北县将分为两队突击44家商店,截至今午12时,共前往3家商店取缔及开出4张罚单,总额为1万4000令吉。

他说,霹雳路一家迷你市场其中两个品牌的酒精饮料,因包装上没有注明进口商和包装厂商的名称和地址,触犯了1985年食品法令第11(1)(j)条文,同时不允许出售,执法员当场充公22支两种不同品牌的酒精饮料。

“上述被充公的酒精饮料也没有关税局的认证标签。此外,该商家也因没有张贴‘禁止售酒予21岁以下人士’的告示,违反1985年食品法令第361(5a)(b)条文。”

此外,他表示,该队也在牛干冬的一家便利商店及一家酒庄展开突击行动,发现商家没有将售架上的酒精饮料与非酒精饮料区开摆放,因此在1985年食品法令第361(5)条文下,各商家被开出一张3500令吉的罚单。

他强调,每一瓶酒精饮料都必须注明“喝酒危害健康”的告示,进口的饮料则必须有进口商和包装厂商的名字和完整地址,同时必须隔开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