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资讯科技而来的大数据时代,不只可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更改变许多人的行为与认知。因此,有人就形容大数据是新时代的“黄金”,然而就像所有时代的变迁,机遇与风险往往是并存的。近日我国网络媒体上,有人销售4600万手机用户数据资料,侵犯个人隐私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这些被贩卖的用户资料,不只含有个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家地址等,甚至还有大马医药理事会、大马医药协会及大马牙医协会的通讯资料。这些数据不只可辨识个人身分、曝露其行踪及消费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更可能危害到个体自由与社会安全。
当然,滥用大数据谋利者,也不是这时代特有的,更不一定来自商界企业。在资讯科技还不发达的时代,大数据的运用,更多是在国家和公共事务上,因此也会面对著,如国家机构、官员、政党或政治人物,通过手上掌握的数据、资讯,了解民众的行为,进而制定政策,甚至影响民众思维及决定的案例。
在我国,其中一个“恶名昭彰”例子就是选委会的选区划分。具有偏颇,缺乏独立精神的选委会,通过手上掌握的人口分布、结构的资料,甚至过去的投票倾向,划分出对执政党有利的选区。这不只违反了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精神,更破坏了民主的健全机制。
因此,科技的进步,开放的数据,虽可提高人们对政府、私人机构决策的参与及监督,甚至打破国家在资讯、数据上的垄断,而企业也可通过拥有的设备、提供的服务,掌握大量的数据,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如果这一切缺乏国家良好的监管、审查,或者政府机构本身就专业不足、执法不力,甚至拥有议程下,民众的隐私不但无法获得保障,更让个体与国家的安全面对著风险。
毕竟,在市场与权力的追逐和操控下,大数据带来机遇也带来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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