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是近期的热门词汇,除了本地文人文字消遣女性穿著的风波以外,美国好莱坞电影大亨夏菲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事件亦闹得沸沸扬扬。随著越来越多女演员出面指控,社交媒体上星期更兴起用“#metoo”标签来表示自己曾被性骚扰。两性之间一些暧昧的话语和动作或许让人感到陶醉,也可能教人感到不适。对你来说,怎样才构成性骚扰?

左起为人力资源执行员林恩如(林);Grab司机赖俊业(赖);自雇人士Kenji Chua(K)。
左起为人力资源执行员林恩如(林);Grab司机赖俊业(赖);自雇人士Kenji Chua(K)。

1)是否有被性骚扰的经验?

林:我曾在朋友的婚宴上被新郎的兄弟团要求合照。虽然跟对方不熟,只有一面之缘,以为只是拍照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却没想到对方不仅搭肩,还搂腰,让我觉得非常不舒服,有种被“揩油”的感觉。另外,我也试过在交友App或微信上交友时,遇到猥亵男──对方发一些带有色情意味的语音讯息,甚至发送一些裸体猥亵图;有些更会直接“约炮”,让我防不胜防。对于这样的人,我会直接拉黑,以避免他继续骚扰我。

K:早年还单身的时候,我经常单独到酒吧喝酒。某次碰见一个男生前来搭话,心想认识多一个朋友也无妨,但对方却在我回家后打电话约我上酒店。当时他先问我有没有交往对象,然后再循序渐进问我“要不要?”我当下立刻就拒绝他。不久后,朋友在KTV办生日会,我因喝醉而躺在沙发上小睡一会,却被一阵触摸吓醒。原来是同一个男生,他趁我睡著时触碰我的私密部位,于是我立马推开他并跑出KTV厢房。当时很生气,但毕竟是朋友的生日宴会,对方是宾客之一,只能咽下这口气。

赖:我曾经在载送乘客时被对方性骚扰。当时对方坐在司机驾座旁的位子,刚开始只是闲聊,问我有没有交往对象等,接著便开始更“深入”的话题,询问有关性的问题,甚至开始搓我的大腿。当时,因为快抵达目的地了,所以我并没有立马请他下车,只是将对方的手推开。所幸对方手被推开之后,就没有后续动作了。那时觉得非常恶心,只想赶紧忘掉这件事,没有意识到我其实可以向Grab举报这名乘客。尔后我发现不仅是我,其他Grab司机也曾遇到类似事件,大家当下也都没有想到可以举报该乘客。我后来也经历过好几次(性骚扰),包括某次载送一名女乘客时,路经泳池,对方忽然说:“不如我们一起去游泳吧!”虽然邀约去游泳听起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她的语调充满暗示性,让我觉得不舒服。现在则是经常遇到乘客在叫车时直接输入自己的“要求”,譬如“我没有钱,但可以用性代替”、“我想要帅哥司机”等,让司机们烦不胜烦,只能避而远之。其实我们要是接到这样的乘客可以直接举报,无需载送,但我们都没有这么做,只希望这些事可以离我们远一点。

2. 性骚扰对你而言是…
林:我觉得性骚扰是让人不舒服的触碰,好比我遇到的搂腰事件,就是让人非常不舒服的举动。

K:对我来说,特定的肢体接触是一种性骚扰,尤其是那种刻意挑逗,或带有暗示性的动作。

赖:对我来说,言语上的明示、暗示也是性骚扰的一种,主要是当事人当下有没有感受到被侵犯或被骚扰。

3. 调情与性骚扰的差别在于…

林:调情是相互回应的,双方关系或许有些暧昧;但性骚扰是单方面主动,导致另一方感到不舒服。当然,长相也是其中要素,要是被长相不错的异性调戏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

赖:我觉得,性骚扰是比较露骨的一些言语,或是过分的触碰吧!调情则是比较暧昧的关系,两者都乐在其中,算是你情我愿的互动。我跟林有一样的看法,长相是决定“被性骚扰”或是“调情”的关键。要是被美女调戏的话,我倒是乐在其中,也就符合了我刚才说的你情我愿了。

K:性骚扰是单方面的,尤其用词和动作会比较猥亵;而调情则像是动物在求偶时,向异性动物展示身体以获得青睐的动作。人从认识、熟悉到交往都需要时间,因此我觉得在追求异性时不要操之过急,不要在对方接纳你之前就毛手毛脚,或说话语气轻浮,这些都会让人觉得自己被性骚扰。

4. 在男女之间的互动里,你最大的接受程度是?

林:男女授受不亲,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最贴切了。我跟异性的互动永远止于语言上的互动,没有肢体互动。如果是比较熟的朋友,我可以接受的范围是搭肩,是随意、而非让人感觉有心触碰的那种。

K:我的底线在于触碰私密部位,其他倒是要看对方言语或动作上的意思是否带有挑逗的意味,譬如女生将身体贴近,或男生用力的拥抱都会让人不舒服。要是耍耍嘴皮子的话,我到觉得无所谓,还可以接受。

赖:我觉得需要看两者之间的交情。如果是比较熟的可以勾肩搭背,甚至喝同一杯饮料;如果只是泛泛之交,那就只有言语上的互动而已。

【专家怎么说?】吴启铭(两性专家、性学专家):性骚扰与感觉有关

既然是“性骚扰”,那它必定与性有关,但它可以是语言上。也可以是动作上的,包括挑逗、暗示、触碰、偷窥等。

性骚扰的形成是对方不喜的。有人穿著性感的衣服被称赞之后非常受落,觉得自己被肯定了,那就不是性骚扰;反之,就形成了性骚扰。构成性骚扰与否,全凭当事人当下的感觉。

同时,性骚扰的形成也不局限于制造和接受的人身上而已,第三者的感受也会形成性骚扰。例如,你在公共场合称赞某一个女生性感,对方乐得听见你的肯定,但旁人听了觉得不舒服,认为是一种侮辱,也可构成性骚扰;又或是你在与其他人分享一些有关性的课题,两人讨论热烈,但旁人认为那是不雅的举动,让他觉得不舒服,也是一种性骚扰。

有人说,被性骚扰的对象可能是因为本身释放出一种讯息(signal),才会被性骚扰,这是不成立的。好比今天有人渴望交男/女朋友,不代表你可以性骚扰他,对他说出一些猥亵的话语;同样的,今天你穿一件比较性感的衣服,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触摸你的身体。

性骚扰的界限模糊,决定的关键在于感受。因此,要想要把握好尺度,不让自己的言行举止变为性骚扰的话,有两大要素:对象、场合。如果对象是自己的伴侣,构成性骚扰的机率相对变低,因为两人之间关系密切,可以说一些调情的亲密话语;对普通朋友的话,则需知晓亚洲文化对黄色笑话的接受程度不高,需要尽量避免。

懂得看场合也是重要的因素。倘若你的同事就是你的伴侣,那尽量不要将私底下说的话带到办公场合来说,会让对方觉得这些话语在这个场合里听起来不舒服,变成一种性骚扰。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条件允许,必须谨慎言行。

国外有不少国家有法律对付性骚扰,但这些案件都不容易定罪,因为性骚扰的定义在于被骚扰者的感受,没有实质的证据。它也可能沦为报复他人的工具,因不喜欢某人而诬告对方性骚扰。因此,我一般在进行教育时,都会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类事情时,先表达自己的不喜/不舒服,让人家停下这个举动,而不是直接指控对方性骚扰。要知道每个人的文化背景不同,因此在言行举止上会有一定的文化差异,譬如有人说话习惯掺杂粗口,但对某些人来说是一种骚扰。就这件事情来说,双方都没有错,只是习惯不同,只要表达自己的不喜,对方可能就会减少说粗口的机率。除非是屡劝不听,仍我行我素,才算是性骚扰。

【两性调查局】

《东方日报》日前针对相关问题的网上调查共有322人参与,结果显示

有身体上的触碰才算——25%
只要言语上有触犯便算——41%
视不同对象或时机而定——29%
不知道,不曾遇过这样的情况——5%

网民回复:

Joel Jo:无论语言上或动作上,以性别、性爱有关话题明示或暗示,让当事人或身边的人感觉不舒服就构成性骚扰。
Alex Lee:呃。 。 。我9岁被人掀过衣服,18岁打工时被一个阿姨拉我的手放去她的腹部。只有女性被吃豆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