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选结束以来,希盟政府尝试把投票年龄降低到18岁。最近内阁通过这项决定,并且由青体部长赛沙迪去推动这项修宪工程。虽然好些国会议员赞成降低投票年龄,但是民间却对此意见不一,反对派认为18岁的年轻人不认识政治,也无法做出明智的决定。

实际上,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投票年龄定于18岁,例如最新跟上这股潮流的亚洲国家或地区,是日本和台湾。这些国家或地区实行18岁拥有投票权的政策已经许多年,甚至也有国家把投票年龄定在16岁。可见18岁就拥有投票权,是全球趋势。但是为何仍然会有人认为不妥?

反对的声音中,认为青少年还在求学阶段而尚未接触政治,且容易受人影响,因此无法做出明智决定。但真的是如此吗?

我国政府中小学的历史与道德教育课中,有提及我国政治体制的结构与运作方式、宪法条文与公民权利等等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只属于基础常识,内容不多也不深入。对于我国所实行的君主立宪制如何在英国一步步落实的过程及其中的精神,并且如何移植到到马来西亚来,并无多大著墨。此外,这些课程也缺乏告知学生何谓人权,以及言论与思想自由等等知识,以及训练学生批判与独立思考等等。

缺乏公民教育

独中的情况更为糟糕,公民课程基本上不存在。我国政治体制的结构与运作方式、宪法条文与公民权利等等内容,都不见于独中课本的内容。人权、言论与思想自由、思考训练等,也不见于许多独中课程内。

不论国中还是独中,因为仍然以应试教育为主,因此对于公民教育与思考训练这些较为弹性,也较为不易以统一标准测试程度的课程内容,不但不注重而且视为末流。因此,如果认为青少年不关心政治,也不懂得思考和做决定,我国的教育制度必须负上一定的责任。

所以,不是我国青少年对政治缺乏认识也不懂得思考,而是我们根本没有教育青少年何谓政治和思考。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我国公民,如果离开学校后并未提升自己对于政治的认识和思考能力,不一定会认识政治并且做出有利自己的决定。

笔者接触过的好些人对于政治有古怪的想像,甚至见过一个顶著律师头衔的中年人,一直说政治很可怕,所以不要接触政治和政治人物云云。请问这样的人和一个明白自己的公民权利的青少年相比,谁更懂政治?这样的人,是否就能够针对政治课题做出适合自己的决定?又是否应该拥有投票权?

改革教育制度

此外,国家与社会却认为一个人18岁就已经成年,因此在刑事上,一个18岁的青少年与成人的责任并没有差别。许多青少年的福利到了18岁后也不再享有。我们认为一个18岁的人必须负上成年人的责任,但是却也认为他不像成人般有资格投票。很明显的,这根本互相矛盾。因此降低投票年龄限制才较为合理。

也有些看法认为,与其降低投票年龄,不如自动登记选民和实行强制投票。打算这些做法和降低投票年龄之间并没冲突,也可以和降低投票年龄一起进行。因此,何必认为它们之间是有互相冲突,必须择一行事的?

因此,年龄不是判定是否适合拥有投票权的标准,而且我们应该做的是提升公民素质,培养青少年的政治知识与思考能力,而不是一味反对降低投票年龄的限制。笔者认为,一项改革从来不是单一条文就能够促成的,而是一套方案才能让改革真正在现实世界中落实。

因此,除了修宪降低投票年龄之外,同时落实选民自动登记制度(笔者认为强制投票制度则可再详细讨论),更为重要的是,改革教育制度,让中小学课程中就教授青少年国家宪法和公民权利的内容、

国家政治制度与形成的过程,以及国家的历史等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教授青少年如何思考,以及对于社会的关怀等等。如此才能真正地让降低投票年龄具有实际的意义,也让人们有能力做出更好的选择。

庄仁杰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专长为中国近代史、东南亚近代史与海外华人史。目前研究以吉隆坡和新山的华人社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