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过泰国旅游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泰国是一个严格执行“欺君罪”或“冒犯君王/对王室不敬罪”法律(lese majeste)的国家。泰国导游会千交代万吩咐,不可在公众场合发表批评泰王或王室的言论,否则依据泰国刑法第112条文的罪名处置,罪成可能坐牢。

虽然第112条文被许多学者和社会运动人士认为,过时又专制,特别是2014年发生政变,军方夺权后,对王室不敬的案件逐渐增加。

制新法令提高刑罚

保皇的军方利用该条文逮捕许多异议人士、社运和和反对党人士,以强硬执法方式严惩,涉嫌诽谤、丑化、侮辱泰王的人。

第112条文规定,任何人诽谤、侮辱或威胁国王、王后、王储或摄政王,最高将被判处15年徒刑。1908年开始实行至今,泰国被视为全球最严厉的“欺君罪”惩罚,鉴每项罪名可判入狱3至15年。

今年1月6日,大马君主立宪制度下,首次发生国家元首辞职事件,来自吉兰丹的苏丹莫哈末五世突然宣布辞职,王宫当局也没有交代辞职的原因,导致各种猜测和谣言四起。

尤其是去年11月,传出陛下与俄罗斯美后结婚的消息和照片,加深民众的猜疑,间接导致一些言论过火者,遭警方逮捕以《煽动法令》调查。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年1月指出,政府将制定新法令和修改现有法令,以维护王室的圣洁,避免受到不负责任者污蔑,预料会在今年内制定相关法令,探讨加强刑罚惩诫污蔑统治者的人士。他认为,保护王室的法令,如《1948年煽动法令》,罚款5万令吉和监禁一年都是很低的刑罚,不合时宜;政府不排除会增加新条文,或重新拟定条文的含义。

维护王室与言论自由

政府必须先厘清和鉴定侮辱的定义,否则广义的诠释轻易造成冤案。大马奉行言论自由,说实话者,不应被控,否则就是一言堂的封建制度国家,也违背希盟提倡言论自由和改革者的形象。

不过,政府似乎认为目前的冒犯王室惩罚不重,有意加重刑罚。尽管政府有责任义务确保王室免受于污蔑、诋毁和攻击言论,让不尊重王室者受到法律制裁,却不应该建立在限制言论自由的基础上。

严刑峻法或能阻止民众发表侮辱王室,但是尊敬爱戴王室和君主必须发自内心,而非通过严苛法令。

活在互联网时代的我们,包括王室已经察觉到,大家必须应付社交媒体。高官显达,名门望族和王室成员发现自己受到互联网和网民的审查检视,甚至是批评。各种照片轻易在网上大量流传,只要属实,当事人无法逆转。

社交媒体已经是无法抵挡和删除的平台,制定政策和法令限制民众对王室发表评论是一个艰难工作。

民众开始留意王室成员的言行举止,对于一些王室的决定敢于发表意见,如赐封大量的“拿督”和“拿督斯里”勋衔、国家公园保留地遭撤除课题,以及一些王室成员的奢华生活,引起民众关注。

严法无助培养尊重

君主立宪制度下的元首是国家的象征,也是国内伊斯兰和马来权益守护者。

维护君主是国民的义务,高度推崇统治者,或激发保守封建思维,这不是君主立宪的初衷。

“欺君罪”或“冒犯君王/对王室不敬罪”并非大马社会的主要议题。惟,元首辞职事件,网上涌现各种议论,有者涉嫌侮辱统治者,引起政府关注。希盟在这个背景下,准备祭出新法令。

建议中的新法令,相信会谘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意见,苏丹们是利益相关者,他们的意见将决定法令的面貌。

在拟定新法前,政府要认真思考,现有的法令,是否不足以应付和惩罚侮辱王室的人?如果足够,为何要制定新法?若不够,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化吗?太多的法令未必是好事。

严刑峻法可带来阻吓效用,强硬执法能减少违例者,更关键的是如何培养人民源自内心对王室的尊重、敬爱与维护才是最根本的议题。法律往往只能治标,无法治本,发自内心的爱戴和敬仰,才能持久。

蓝志锋

电台的内容和新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