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雪兰莪苏丹沙拉夫丁在雪州伊斯兰事务上,释放中庸开明讯息。殿下曾表示,马来王室认为伊斯兰教作为官方宗教,理应要鼓励教徒忍让、中庸和包容;并提醒人民尊重宪法原则,确保国家和谐与稳定。

两件与宣教和婚姻家庭有关的新措施,让我对殿下留下深刻印象。

首先是2017年10月,苏丹谕令,雪州清真寺和祈祷室使用扩音器广播讲道,不能超出清真寺和祈祷室范围,以及日后举办传道讲座与宗教课时,必须现场录影存证,以维护伊斯兰教重视整个社会和谐的形象。

苏丹殿下也撤销伊斯兰传教士扎米汉的雪州传教执照,后者曾发表“华人不干净”言论,在宗教课堂上使用种族主义、不文明且过分批评王室的字眼。

第二件事情是2018年9月,雪州议会通过两项法案修订,将穆斯林男女适婚年龄,从现有最低16岁调高至18岁。雪州成为全国首个调高穆斯林结婚年龄的州属。

修订案也规定18岁以下未成年穆斯林男女,向法庭申请结婚时,须遵守多项条规,如须获得父母同意,要通过当局的健康、精神及经济能力评估,法官将根据这些评估报告,判断是否批准结婚申请。

修订后的法令规定,州内未成年穆斯林男女,即使要到外州或外国结婚,也必须获得雪兰莪伊斯兰局批准,堵住他们到外地结婚,避开雪州法律的漏洞。

不过,最新一件有关单方面改教的修订法案,令我混淆和遗憾。雪州大臣阿米鲁丁原本欲提呈法案,修订《2003年雪兰莪伊斯兰管理法令》允许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单方为未满18岁的孩子,改信伊斯兰教。

法案被议长黄瑞林挡下,未能提呈。惟阿米鲁丁说,一旦情况有利,不排除再提呈。

据了解,这些修法案由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建议和主导,并获得王室力挺。统治者扮演什么角色?是否施压大臣和州政府,根据雪州伊斯兰理事会行事?抑或该理事会有其他目的?

其实,雪州希盟和王室双方,都应该延续去年9月,提高穆斯林结婚年龄的好势头,继续中庸和开明路线。

为何如今倒退,提呈允许单方面改教法令?为啥走回头路,提倡单方面改教?这不符合希盟打造的中庸和开明愿景。

恐滥用以争孩子监护权

雪州是全国最先进州属,州内各族比例与全国相近。多元特色及城市化发展,为雪州提供打造更具包容与进步社会的先天客观条件。

改教修法内容过于牵强。据说是因为全马只有雪兰莪、槟城和沙巴,依然使用“父亲与母亲”字眼,所以要划一各州法律,以符合《联邦宪法》的马来语版本中,改教同意权条文使用的“母亲或父亲”(ibu atau bapa),英文版则使用“父母”(parent)词。

不过,联邦法院2018年1月29日在“英迪拉争子案”中,做出标杆性裁决,将宪法中“parent”诠释为复数(parents),因此父母其中一方不可单方为孩子改教。

单方面改教条文,过去多年一直遭滥用,让父母其中一方争夺孩子的监护权。常见的情况是,属于非穆斯林家长在法律下处于劣势,吃暗亏,蒙受巨大苦难。

单方面改教的案件,不仅令个人、家庭、亲友,甚至为社会带来混乱和矛盾,不必要的猜疑和冲突,为社会制造痛苦。

《联邦宪法》的精神是保障大马多元社会和宗教。政府和统治者皆有义务捍卫宪法精神,维护伊斯兰之馀,也守护社会的和谐,各族之间有著微妙的妥协互敬关系。

守护雪州开明美誉

雪兰莪应该维持原状,无需修法,联邦法院的英迪拉争子案件裁决,提供强大的法律依据。况且,雪州行动党以违宪为由,明确反对任何促成单方面改教的法案。

不过,此事牵涉做为伊斯兰事务最高决策者的雪州苏丹。殿下已召见州内4名非穆斯林行政议员。尔后传出改教风波有转机的正面讯息,苏丹了解改教法案为何没获提呈和其复杂背景。除了行动党之外,公正党和诚信党也应该持同样立场,守护雪州第一开明的美誉,勿令支持多元的人失望。

相信英明的苏丹殿下,将秉持过去两年的开明作风,让雪州在宗教议题上继续以包容的精神,引领其他州属。吾王万岁!

蓝志锋

电台的内容和新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