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上诉庭较早前宣判大马政府和警方必须赔偿35万7500令吉给扣留所死亡案受害者遗孀,联邦法院则在今日发出准令,允许警方和大马政府挑战有关决定。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批准有关申请。另两名法官是丹斯里再农阿里和丹斯里阿扎哈莫哈末。
47岁的罗里司机詹德兰因为涉嫌绑架一名新生婴儿被捕,但他在扣留所中死亡。詹德兰遗孀希尔维和女儿丽塔因此入禀法庭求偿,而吉隆坡高庭在2016年1月9日宣判警方疏忽职守,必须赔偿35万7500令吉。
该笔赔偿是包括20万令吉惩戒性赔偿,14万4000令吉失去依靠赔偿,1万令吉丧亲赔偿,以及5300令吉的特别赔偿。
警方后来针对该惩戒性赔偿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上诉庭在2017年5月选择维持原判,警方仍需要缴付35万7500令吉的赔偿。
詹德兰家属的代表律师维斯瓦纳登向《马新社》表示,警方是基于联邦法院去年11月在古甘扣留所死亡案的重要裁决后,提出有关上诉。联邦法院在该案中裁决,家属无权获取惩戒性赔偿,因为惩戒性赔偿只应该缴付给生活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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