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霸级市场售卖鞭炮一案,3名嫌犯已在昨日获警方批准保释外出,并指他们是在未细读警方的批准信函,才会违规售卖烟花及鞭炮!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斯里玛兹兰于今日出席警方与大马防范罪案基金会的警民对话会后,向媒体指出,警方于周五晚前往位于蕉赖特易购霸级市场逮捕的3人,于昨日已经保释外出。

警方加强巡逻

同样出席活动的蕉赖警区主任阿都甘尼助理总监亦表示,工作人员在接受警方的录供之时,他们皆称是因为没有细读警方的批准信函,方才会违规售卖烟花及鞭炮。

“警方将会于近期内,在蕉赖一带进行巡视,以免再有其他市场违法售卖非法烟花及鞭炮。”

此外,冼都警区主任慕努沙米助理总监及十五碑警区主任鲁斯兰助理总监均表示,他们目前未有收到任何特易购霸级市场售卖烟花及鞭炮相关的投报。

贩售2烟花需向警区申请

农历新年将至,警方呼吁民众切勿贩售及燃放具有危害性的烟花爆竹,而若欲贩售2种指定烟花,则皆需获得警区批准,否则将被警方严厉对付!

武吉安曼公关部主任拿督阿斯玛华蒂于今日向媒体发布文告表示,警方仅允许民众可公开燃放和售卖2种不会对民众带来危害的烟花,分别为“Pop-pop”和“Happy Boom”,惟在售卖之前,必须经由警区的批准。

倘若仍有民众售卖非法烟花及鞭炮,将会抵触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和第8条文,可被监禁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涉及持有或引进非法烟花的人士也在相同法令第4(2)条文下,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燃放者则会在1955年微型法令之下,被罚不超过1个月的监禁或罚款1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希望民众可以理解禁止燃放烟花及鞭炮,是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以免乐极生悲。

另一方面,当询及农历新年期间,许多民众会前往银行提款,为了避免遭匪徒行劫,警方会否采取任何行动时,玛兹兰表示警方将加强巡逻工作。

“警方将在农历新年期间,加强在银行一带的巡逻工作,确保匪徒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