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照亮法师被法庭裁定,性侵儿童罪行,表罪成立,需出庭答辩。(档案照)

(昔加末7日讯)涉及慈光亭佛学班少年性丑闻案的释照亮法师,今日被判性侵儿童表罪成立,须出庭答辩。

释照亮法师被指控猥亵佛学班少年案经过一年多的审讯,审理此案的法官拉西达今日表示,基于控方所提出的证据,证明被告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项条文,被告须在7月19日、8月9日及8月23日出庭答辩。

被告的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需在7月5日,与此案证人会面,并呈上证人的供词给主控官。祖拜达副检察司是控方的代表。

此案在今日下午3时开庭,释照亮法师在3名信徒陪同下,提前抵达法庭,由于法庭冷气损坏,身穿僧服的释照亮,全程汗流浃背的坐在被告拦内。

当法官裁定被告表罪成立时,释照亮法师仍然一脸淡定,细心聆听法官的判词。

慈光亭佛学班少年性丑闻案下判后,沙菲宜(右)离开法庭,没有与释照亮法师有任何交谈。
慈光亭佛学班少年性丑闻案下判后,沙菲宜(右)离开法庭,没有与释照亮法师有任何交谈。

今日下午3时45分下判后,沙菲宜及助理登车离开,没有与释照亮法师有任何交谈。沙菲宜也是前首相纳吉一马发展公司舞弊案的辩护律师。

释照亮法师为了避开媒体的镜头,一度坐在法庭内不愿离去,最后趁媒体不注意,从另一道门离开。

释照亮法师(俗名曾国宝)共面对3项控状,皆为涉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项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8年3月初,下午3时,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15岁少年。

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1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一名少年。

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许,在昔加末慈光亭猥亵15岁少年。被告也被控于同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在同样地点猥亵同一名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