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出庭时,面对媒体镜头沉默不语。

(莎阿南23日讯)  面子书留言侮辱雪州苏丹,无业巫青今日面对两项控状表示不认罪,案件择定8月24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哈里斯(27岁)被控于2018年3月22日,早上10时59分,以名为“Hxryz Jxck”的面子书账号,分别发布两则留言诋毁雪州苏丹。

主控官诺诺哈妮表示,由于2则留言带有恶意和煽动成分,因抵触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被罚。

根据上述两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聆听通译员宣读2项控状后,即当场表示不认罪,同时不会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法官罗菲雅提醒被告,必须在8月24日过堂当天,现身莎阿南高庭,否则法庭将出通缉令追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