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8日讯) 一名兼职修车技工的华裔男子,因收藏及散播大量儿童猥亵照片和影片,今在地庭认罪,被法庭判处监禁6年以及罚款1万令吉,若无力偿还罚款,则需以坐牢12个月取代。

法官西蒂阿敏娜嘉扎利谕令40岁被告林明顺(译名)接受辅导,并且须接受警方监督3年。

被告是于上周五的下午1时30分,在其位于哈芝阿末的住家被发现拥有大量猥亵的照片及影片,分别储存在3个随身碟、1部硬盘、1部手机以及一部手提电脑内。

在刑事法典292(a)(拥有猥亵物品)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而拥有儿童猥亵照片及影片,已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来自法律缓助局的代表律师拉希扎祖基菲礼指出,基于被告认罪,而被告尚有年迈父母需要照顾,并且被告没固定收入,因此代被告向法官求情。

此案主控官是纳斯鲁哈迪阿都嘉尼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