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14日讯)因性侵继女而面对鞭打24下及监禁50年的男子,在接受18下鞭打后,经医生诊断无法再承受剩下的鞭刑,高庭因此谕令剩下的6鞭以一年监禁代替。

57岁印尼籍被告萨朗,是于2018年10月12日遭地庭宣判9项性侵女童的指控罪名成立,每项控状判予10年监禁兼3鞭。

刑期自2017年12月24日开始生效,被告不满判决,在2019年上诉高庭,并成功将刑罚减少至50年兼24鞭。

据悉,受害者在年仅8岁时,便惨遭被告侵犯,直至15岁才被揭发。

此外,受害者更被查出曾经分娩,该婴儿已死亡。根据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显示,被告与受害者为该死婴的父母。

被告是抵触了刑事法典376(2)(e)条文。